带着异能穿回七十年代 第41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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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万块的银行卡已经交给了你爹。你若是觉得不够,可以再报案,该多少,我们继续出。”
  “回去后,我就叫我丈夫辞职,他是个热心的人,喜欢见义勇为,我担心家里的财产不够他赔的,还是把他约束在家比较好。”
  “以后,你有任何冤屈,都不用找他或者找我了。我们不做那个冤大头。你好好休养吧。”
  说完,田静就离开了病房。
  出了医院,她就开车去了省城,直奔报社而去。
  第二天,省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见义勇为的下场!
  被救人反告救人者!
  两句话标题,让占据半版的报道吸引了所有拿到报纸人的眼球。
  看完报道,群众形成了两个倒向。
  大部分倒向见义勇为的村长,村长不伸张正义,村子还不乱了套?
  紧急之下救了人,被救人受了点伤,却叫救人的村长负责一切费用,公理何在?
  小部分倒向了林婉,觉得林婉很可怜,娘和哥都进了监狱。
  父亲又是个瘫痪之人,姐姐也躺在医院里,害得林婉受伤的村长就该负责到底,怎么能半途退场呢?
  大部分人觉得小部分人思想狭隘,村长又没说不管,不是回去安排后续去了吗?
  而且当时林婉的亲人都在医院里。
  一个管理几千人的村长,难道要全程陪同这一家子把事情解决完了才能离开吗?
  那还是村长吗?那是林婉的家长吧?就算是林婉的家长,林婉家三口都住院,也不可能只顾她一个人啊?
  三个人里面,林婉是最不需要照顾的好不好?偏她还要用她被村长所伤一事闹事。
  那她怎么不告她哥?要不是她哥掐她,她能跟她哥一起摔倒吗?她哥既然是她哥,为什么不在摔倒的时候护着她?
  她哥满了十八岁了,是个大人了,有护着她的责任和义务。
  小部分人觉得大部分人这是强词夺理,林婉哥都入狱了,还怎么告?
  大部分人反驳回去,怎么就不能告了,让他罪上加罪就是了。还不是林婉知道欺软怕硬,欺负好人怕恶人?
  两帮理论由省城向外蔓延。
  不仅李村长和林婉成了名人,监狱里的林恩虎和他娘也成了名人。
  县医院的林二来和林嫚同样成了名人。
  林嫚养伤期间非常配合医生和护士。
  对妹妹的行为并不知道,等知道的时候,已经形成了大风暴。
  省里特意开了个会,针对李村长和林婉之间的赔付问题展开了讨论。
  谁都知道库山里村民都不缺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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