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贵妇 第104节(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
  梁佳明的日记
  5月8日天气阴转小雨
  回港已有一阵子,陌生又熟悉。
  在欧洲待了两年,之后是南美、澳洲。算起来四海为家的时间加起来有七八年。呵。
  说不清为什么这么爱漂泊,许是都会太挤逼,人稠地窄,连胖子都少。大家自觉控制胃口,生怕多占了空间似的。
  爸妈在这件事上倒开通,虽然担心安全,并不迫我回来。有时戏称要我带洋媳妇回去瞧瞧。
  妈生了一场病,我终于借这由头回来,打算定居。教书也好,或许可以再尝试写作。
  这两年,除了偶尔记日记,我彻底弃笔了。经济拮据时,就去打零工,形形色色的工作都做过。在澳洲做过球童,在南美烤过牛肉,最常做的是带旅行团观光,到处是黄皮肤的中国人——繁盛的种族,如今同胞又鼓起腰包,乐得四处走走。
  我不愁没有生意,运气好碰上豪客,可拿到一笔丰厚小费。
  我对自己的江郎才尽接受得蛮好,虽然还试图在人群里找故事。当然,多数时候徒劳无功。真想不通有些作家写不出新作品时,会选择自杀。
  人人都有江郎才尽的一天。大脑会萎缩,宇宙的其中之一个结局是塌缩。何况,我至今不觉得我有才华,不过是运气好。出过一本书,之后……泯然众人矣。运气用光了。
  这没什么,我一点都不觉难过。
  好了,不继续啰唣这些陈芝麻烂谷子。我讲讲今天的见闻。
  大哥是做医务工作的,他今天有一个慈善会要赴。看到我蔫在家里无精打采,便拉我一同过去。
  我换了一身西装,打点了发型,胡子并不刮,港都最近的风尚似乎是邋遢大叔风。
  慈善会开在浅水湾的一家酒店,我跟大哥到时,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有人招呼大哥,他过去同朋友说话,我乐得离开他的“监管”,四处走一走。
  端香槟杯的侍者经过,我拿了一支香槟,喝下半杯。唔,味道是不错的,今天的餐饮酒水费估计就够山区小学的孩子吃穿一年。
  当然,光顾慈善会的都是些有钱人,把有钱人伺候好了,他们才高兴敞开腰包。
  到处的男男女女互相寒暄着,尤其衣着靓丽的女士,直把慈善会当成了自己t台走秀的舞台。
  当然,以上并无丝毫贬义。以正当的手段变富有没有丝毫问题,这也是多数人奋斗的方向。既富有又有能力、有善心出来做慈善,这样的人简直可敬!
  而我又算什么,过气的作家?将将糊口的漫游人,说独善其身都是勉强的。
  大哥无声无息地飘过来——走路没有声音的人实在可怕。
  “怎么样,有没有喜欢的女孩?!”
  原来是抱了这样的心思拖我过来。
  的确,这样的社交场,职能之一便是单身男女互相认识。
  我摇摇头,满场的贵妇名媛,我还是不自讨没趣了。
  正在这时,人群似乎突然静下来。人人往一个反向行注目礼。
  “怎么?”我冲大哥耳语,“英国女王来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