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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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坐在面前的大美女气场十足,讲话怎么有一点点搞笑。
  “陶小姐,不是你胖了。而是你的戒指戴得太久,人随着年龄增长,骨骼形状会发生微妙变化,戒指啊手镯啊,戴久了摘不下来很正常。”医生笑着与她开句玩笑:“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说,戴得够久的首饰,会变成身体的一部分,对吧?”
  陶天然深深吸一口气,屏住。
  她问医生:“那怎么办?”
  “如果实在想摘下来的话,把戒指切断好了。硬摘的话手指会受伤。”医生问:“陶小姐需要么?我们医院可以处理。”
  陶天然翕了翕唇。
  最终她说:“不要。”
  她带着一枚摘不掉的戒指和红肿的手指,回到了公司。
  忙完一天的工作以后,她又带着一枚摘不掉的戒指和红肿的手指,回到了家。
  是否忽视这枚戒指便好了呢。
  就像她从外婆那门外有沟渠的家里搬走,忽视了外婆立在夕阳下目送的身影一样。
  就像她从坡道上的家中搬走,忽视了童年玩伴悄悄躲在墙角的身影一样。
  她开始服用那些舒缓神经的药物。刚开始很克制的用水送药,后来用酒也没什么所谓。
  她好一些了吗?
  可是医生说,戴得够久的戒指,已变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
  这时,她收到附七中同学会的邀请。
  陶天然从不参加同学会。她以前不认为一段已经终结的生活,有什么再去重聚和缅怀的必要。
  但这次她去了。
  她记得程巷上高中时,人缘算得极好。
  “巷子巷子,英语卷子借我抄一下。”
  “巷子巷子,我们打羽毛球缺个人你快来。”
  “巷子巷子,我去约会跟我妈说去你家写作业了,你帮我打个掩护啊。”
  她们总是热切的叫她:“巷子巷子。”
  可陶天然也清楚的记得,程巷葬礼的那一天,那些热切叫着她的同学,一个也没有出现。
  陶天然去了同学会。
  桌上摆满龙虾鲍鱼海参透着油腻,觥筹交错间,她眼x神扫视过一张张曾经熟识的脸。
  她们记得程巷吗?并不。
  她拎起红酒杯,仰头灌入嘴里,白皙的颈项拉出纤长的线。并无人敢跟她搭话,桌面圆盘喋喋不休的转着,聊天的、打趣的、勾肩搭背的,那一张张脸也随圆盘的转速模糊起来。
  其实酒喝多了就会变得不好喝,连齿根都泛着酸涩。
  便是在这同学聚会上,她遇见了余予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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