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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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完以后,直接从中间撕开一部分,对折做记号,扔到旁边的箱子上。
  然后再撕第二行,照着抄。
  这样抄有一个好处,就是不会抄错行,毁了殿试。
  当然,很多人都是抄一行撕掉一行再扔,但顾思觉得这样也容易出错。
  他先撕再抄这个方法也有个弊端,就是撕下来的纸条不小心掉在抄过的里边,要在里边找,也有出错的可能。
  一张张做撕开对折做标记不只是麻烦,时间上也来不及。
  不过顾思题答得快,也不必担心这点。
  誊试卷时,顾思极为小心,每一个字都认认真真地写。
  贡士们的试卷,从模式上来说都答得极好,想要阅卷官们一下子挑出好的来,也难。
  听老师说,阅卷时,先从格式上看有没有错处,再看书法的好坏。
  看书法的风气,到了现在更盛了,直接关系到名次。
  一题抄完,肩膀都僵了。
  伸个懒腰,揉一下肩膀,继续算格式,给蓑衣格上抄第二题,检查,再仔细地抄。
  等顾思第二题答完,这个时候,已经有人交卷了。
  顾思心慌了一瞬,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反复三次,平复心情后,放下笔,甩甩手,继续快速抄题。
  他也不把从蓑衣格上撕下来的纸作记号了,直接打开箱子,用完就扔,成为一个无情的抄字工具人。
  等试卷全部答完,都快酉正(85点)了,顾思只觉背痛肩膀痛脖子疼手腕疼手指疼。
  好像全身都在疼。
  毛笔字写起来,只要会了技巧,其实并不累,也很快。
  但殿试四道题,要答七千左右的字,在草稿纸上写一遍,蓑衣格上写一遍,正式试卷上再写一遍,至少也要两万字了!
  顾思前世追网络小说的时候,也没见到哪个作者一天更两万字的。
  最多更一万多。
  而他要手写整整两万字!
  整条胳膊都不是自己的了!
  这一刻,顾思深刻地体会到,读卷官阅卷,为什么一看字数二看书法了。
  字数多的人,思维更敏捷,试卷写到最后,还能手稳心不慌字迹工整漂亮没一丝变化x的人,能不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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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来自网络。
  第143章
  答完卷,一看,殿里已经有一大半交卷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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