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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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晗抿着果汁,眼皮都没抬,只轻哼一声。
  “你说你…”季希表情惋惜,却又无可奈何。
  乐晗当然知道他打什么主意。
  无非是觉得他该“正常”谈个恋爱,找个“真”男朋友,而不是把心思放在不该放的人身上。
  在旁人眼里,乐暥毕竟是他兄长,那些念头,终归还是隐秘的。
  但季希和他从小交好,比旁人敏锐。
  这些年,他不知疲倦地试图“纠正”他,仿佛只要介绍足够多的人,就能让他“走回正轨”。
  在这个世界,同性婚姻早已稀松平常,豪门联姻更是不拘性别,只谈利益。
  乐秉国和唐声晚对两个儿子的要求简单明了,第一必须完成门当户对的婚姻,无论早晚,第二必须留下优质基因,无论途径,像完商业指标,公事公办。
  说来乐晗第一任还是唐声晚亲自介绍的,在确认他的性取向后。
  那个同样接受精英教育的圈内人,约会都要提前一周预约。
  一个月后,乐晗结束这段关系,从此开始“集邮”生涯。
  那些来来往往的“假男伴”,无一例外、或多或少都带着乐暥的影子,有时是眉眼,有时是气质,其中最长维持两个月,最短没撑过一顿饭。
  这种做法确实犯贱,但当时的乐晗控制不住。
  每当看到乐暥的目光因他换人而产生细微波动,就让他欲罢不能。
  奇怪的是,虽然分手都是他提,但他口碑却极好。
  圈内甚至流传着“能被乐小少爷甩也是一种荣幸”的说法。
  这也让他在养父母眼皮底下难得肆意的行为得以持续,毕竟符合他们对“优质亲密关系”的定义。
  比起大儿子的生人勿近,小儿子的风流多情显然更具价值潜力。
  “不想找正经的,来场艳遇总行吧?”
  乐晗终于抬眼,正对上季希满脸焦灼。
  这断腿事件,明显让他对他的“执迷不悟”更加忧心忡忡。
  季希拿酒杯掩饰,“要让人知道,前男友能组足球队的乐小少爷…其实连初吻都还在,我这当发小的,脸都要丢光了!”
  “你脸皮薄,关我什么事?”
  确实,那些所谓“恋情”,多半都终结在对方不满足于有名无实,试图更进一步时。
  “听哥句劝,”季希竖起食指,轻叩桌面,“科学研究表明,治疗情伤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适度发泄。”
  乐晗不咸不淡勾唇,也伸出食指,点点自己打着石膏的腿,“鄙人现在是博物馆藏品,谢绝触摸,小心易碎。”
  “是啊…都这样了,还为他守身如玉呢?”
  乐晗猛地一搓胳膊,“别恶心我,眼光高不行?”
  虽然对乐暥已然无感,但客观来说,作为原书主角的硬件条件确实无可挑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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