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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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丑一见到官兵就拉着老婆跑了,不想给新认的朋友添麻烦,也担心还不够了解的新朋友出卖自己。
  离开了巨鹿县,各地有都有通缉文书在,阿丑只能带着老婆各地流浪,经常是一个地方住几天就要走了。
  林间的水源空地边,架起小小一团篝火。
  周围没有其他人,菩萨便恢复了本相。
  一身洁白的菩萨在篝火旁端坐入定,这一幕曾几何时,如此熟悉。耳中突然听到阿丑踩入溪流的脚步声,她捡了一根尖尖的树枝,想要去捕鱼吃。她太久没吃肉了,如今世道吃到米都难,更何况是肉,溪流里盯了半天也没见一条鱼。
  她回头看向菩萨,连忙又将树枝扔了,湿漉漉的脚踩在草地上走回到菩萨身边坐下,说:“我是脚脏了,去溪水里洗脚的。我知晓你不愿看杀生,我岂会是去捕鱼呢。”
  此话实在是有些不打自招了。
  观音摇摇头,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果子,说:“阿丑,吃这个吧。”
  “何时摘的果子,我看这林子里没有一棵果树呢。”阿丑有些惊讶,接过果子咬了一口,爽脆清甜,她微微一怔,这果子的味道很熟悉,是无名山……是桃花源山上的果子,她种了很多的灵果在山上,后来蟠桃树被连根拔起,种了灵果的那一片山全塌了。
  这果子只能是在浩劫之前摘的。
  阿丑盯着观音,问:“老婆你……你……”
  观音垂眸不语,把百年前她摘下来“供奉”菩萨的果子一直留到现在,的确是奇怪了些。
  却听阿丑惊讶道:“你居然偷过我山里的果子?我记得那时候我摘了好多给你,你还不爱吃呢。桀桀桀——原来我种的灵果好吃到能让菩萨犯偷盗的戒!”
  “……”菩萨语塞。
  阿丑又啃了一口果子,疑惑地说:“不对,老婆你不可能偷东西的,那这果子怎么回事。”她看向一旁趴着的青皮狗,哦对,肯定是青狮偷给菩萨的,那时候狮子整天都在无名山,只有它能作案。
  吃完了果子,阿丑将手脚都凑到篝火边烤去水渍,烤得脚暖呼呼的,再穿进鞋子里。
  她嘀咕着说:“老婆,我觉得张角应该也能和阿猴一样当我的好朋友,还没有人和我一起骂皇帝呢。就连英娘,都因为她和他丈夫以前是汉朝的开国元老,对刘邦的后人很是在意,我也不希望他们不高兴,所以后来也不当着他们的面说这些事了。”
  观音并未对此事做出任何评价,只静静看着篝火。
  休息了一夜又出发,其实也没有个明确的目标要去哪,逃犯嘛,就是如此的。
  只不过,有时候各地兜一圈,阿丑都会又往巨鹿县区。
  “……”粗麻衣的观自在都跟在身边,只是每次都很沉默。
  随着太平道的建立,大贤良师张角在民间的声望越来越高,因以黄老学说为基础,便奉黄天为上,也解释“太平”的太字为中黄太一之名。而“太平”之平,则解释为公平。
  前者是附会神仙,令人信服。后者是传法的理念,令人向往。
  百姓们选择追随信奉,有的是曾经受到过帮助救治,有的是找个心灵寄托,也有的仅仅就是因“太平”二字。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太平道的信众遍布各州郡,也使得关注到此事的不仅仅是近距离的观音菩萨,天庭和大西天也纷纷讨论起来。
  当年的“丑娘娘”,如今的“大贤良师”,都不是真正的神仙,为何却能如此相同且快速地拥有大批信众?
  在神佛们看来,阿丑那时至少能飞天遁地,有功德加护,还有诸多法宝,在凡人看来与神仙是无异的。
  但这个张角,没有法术,就连障眼法都不会,什么符水也是些骗人的把戏,自称得到神仙指点却看不出任何的门道。
  难道,仅仅是凭着一张糯米纸,稀薄得不能再稀薄的粥,就能让人们纷纷拜服奉为神明?
  最糟糕的是,神佛们发现,怎么又有这个阿丑参与其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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