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3 / 3)
里面很安静,呼吸声均匀可闻。
安全!
方初屏息凝神,把自己的拖鞋甩在门外,就着白袜踩在地上,谨慎万分地走进去。
他没怎么来过梁归的房间,和他的比起来,这儿空旷得简直像个样板房,没什么特别重的个人痕迹,梁归自己的东西也少得可怜。
想当初这灰扑扑的大高个到家里面的时候,寸头断眉,皮肤黝黑,肌肉鼓鼓囊囊,看起来凶戾又不好惹。
方初躲在楼上偷看他,心里面酸溜溜地想,长得一副蛮横样儿,肯定会欺负人。
结果下一秒他就见那个大老粗从身后提出了一个编织袋,靠近底部的地方割了两个洞,两只大公鸡的脑袋探在外面,转着黑豆似的眼睛好奇地看人。
方初:“…………”
那个笨狗发现了他,局促又紧张地看他一眼后飞快收回了视线,脊背似乎有些挺不直,埋着脑袋看起来自卑又怯懦,声音有些结巴地与方枝意说——
“我听说弟弟身体不太好,所以,所以我从家里面捉了……两只,两只鸡带过来。”
他似乎也知道这很拿不出手,耳尖红得快要滴血,满是老茧的手揪着裤缝解释:“这些鸡只吃玉米和嫩草,要,要好一点……”
声音越往后越小,在满堂珠围翠绕下,他那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全都显得像个格格不入的小丑。
方初看得轻“啧”一声,忽然挺直腰站起来,跟头出栏的小牛一样,噔噔噔地冲下楼去,三步并作两步,猝不及防地跳到人家背上,手臂勒着他脖子,双脚缠在他腰上,气焰猖狂。
“回家先认清大小王!我是大大王!听到没有,以后你要像他们所有人一样,听大大王差遣!”
那时的梁归比现在还笨几百倍,听他自称是大大王,连忙诚惶诚恐地点点头,一再保证自己会听话。
他带来的那两只鸡最后也没有被杀掉,因为方初来了兴趣,在后花园垒了个鸡窝,给两只鸡起了名字,一只叫恭喜,一只叫发财。
结果第二天早上恭喜发财一唱一和,黑着脸从被窝里爬起来的方初满花园的撵鸡,后边还跟着只傻乐的萨摩耶。
可谓是形象版的鸡飞狗跳。
方初对于这种有损他英明形象的记忆不屑一顾,选择性地忽略后将心思放到房间四处的摆设上。
书架上很干净,只有一些关于汽修的书籍,梁归之前的工作就是干这个的,他辍学很早,在社会上摸爬打滚了很多年,修车是他吃饭的手艺。
衣柜里也十分寻常,暗色系的衣服分门别类地挂着,没有一丝褶皱,也没有半点生活气息。 ↑返回顶部↑
安全!
方初屏息凝神,把自己的拖鞋甩在门外,就着白袜踩在地上,谨慎万分地走进去。
他没怎么来过梁归的房间,和他的比起来,这儿空旷得简直像个样板房,没什么特别重的个人痕迹,梁归自己的东西也少得可怜。
想当初这灰扑扑的大高个到家里面的时候,寸头断眉,皮肤黝黑,肌肉鼓鼓囊囊,看起来凶戾又不好惹。
方初躲在楼上偷看他,心里面酸溜溜地想,长得一副蛮横样儿,肯定会欺负人。
结果下一秒他就见那个大老粗从身后提出了一个编织袋,靠近底部的地方割了两个洞,两只大公鸡的脑袋探在外面,转着黑豆似的眼睛好奇地看人。
方初:“…………”
那个笨狗发现了他,局促又紧张地看他一眼后飞快收回了视线,脊背似乎有些挺不直,埋着脑袋看起来自卑又怯懦,声音有些结巴地与方枝意说——
“我听说弟弟身体不太好,所以,所以我从家里面捉了……两只,两只鸡带过来。”
他似乎也知道这很拿不出手,耳尖红得快要滴血,满是老茧的手揪着裤缝解释:“这些鸡只吃玉米和嫩草,要,要好一点……”
声音越往后越小,在满堂珠围翠绕下,他那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全都显得像个格格不入的小丑。
方初看得轻“啧”一声,忽然挺直腰站起来,跟头出栏的小牛一样,噔噔噔地冲下楼去,三步并作两步,猝不及防地跳到人家背上,手臂勒着他脖子,双脚缠在他腰上,气焰猖狂。
“回家先认清大小王!我是大大王!听到没有,以后你要像他们所有人一样,听大大王差遣!”
那时的梁归比现在还笨几百倍,听他自称是大大王,连忙诚惶诚恐地点点头,一再保证自己会听话。
他带来的那两只鸡最后也没有被杀掉,因为方初来了兴趣,在后花园垒了个鸡窝,给两只鸡起了名字,一只叫恭喜,一只叫发财。
结果第二天早上恭喜发财一唱一和,黑着脸从被窝里爬起来的方初满花园的撵鸡,后边还跟着只傻乐的萨摩耶。
可谓是形象版的鸡飞狗跳。
方初对于这种有损他英明形象的记忆不屑一顾,选择性地忽略后将心思放到房间四处的摆设上。
书架上很干净,只有一些关于汽修的书籍,梁归之前的工作就是干这个的,他辍学很早,在社会上摸爬打滚了很多年,修车是他吃饭的手艺。
衣柜里也十分寻常,暗色系的衣服分门别类地挂着,没有一丝褶皱,也没有半点生活气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