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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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费以飒今天的样子……
  好像莫名的色气。
  第55章
  隔着三排座位的距离, 戚宽忍不住又看向费以飒。
  那边的黑肤少年低着头奋笔疾书,从他的角度清楚地看到费以飒的嘴唇微微抿起,眉宇一派认真。
  是很少看到的费以飒……
  不对, 是在教室里很少看到的费以飒。
  这个样子的费以飒, 戚宽还是看过不少次的,在篮球场上。
  他和费以飒认识了三年,就和他打了三年的篮球。
  那个家伙和沈聘的球技非常了得,和他们打球非常有意思, 打起来畅快淋漓, 体验感极好。
  在一中里面,只要是喜欢打篮球的, 就没有人不爱和费沈二人打球。
  而戚宽热爱篮球,所以总会找那两个人玩。
  再加上他们是同班,有着近水楼台的优势, 久而久之,他们的关系十分好——
  起码戚宽是这样认为的。
  三年来,戚宽对费以飒的印象, 就是球技高超,个性爽朗洒脱,充满了男人气概。
  在他看来, 玩得好的一堆人中, 就数费以飒最男人, 不仅因为外形,还因为他的性格。
  这个人和谁都能玩成一片, 为人潇洒健气, 行事爽快果决,不会跟你玩什么心眼, 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是值得深交的朋友。
  戚宽平时总会戏称费以飒和沈聘为飒哥以及聘哥。
  事实上,他比那两个人都要大两个月。
  会这样叫他们,一个是因为他对他们的球技心服口服,另一个就是他们十分能打。
  尤其是费以飒。
  戚宽虽然是个alpha,但他很清楚自己的本事,只有打篮球技术还算过得去,打架完全是个弱鸡。
  而费以飒和沈聘不仅篮球了得,打架也很厉害。
  戚宽原本是不知道的,在高一那年,他约那两个人在校外打篮球,和一些混混起了冲突。
  那些混混仗着自己是alpha,恶言恶语要他们换地方不说,还推推搡搡,把他们的人恶意推倒在地。
  那些混混整天瞎混不干好事,真惹上了说不定会很麻烦,戚宽当时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自认倒霉,他们毕竟是学生,正想带着大伙儿一起离开的时候——
  一颗篮球砸在推人的混混身上。
  “两个选择。”
  拿篮球砸人的费以飒爽朗地露齿一笑,对那几个混混说:“一个是现在离开,一个是被抬着离开,选哪个?”
  被当众挑战了权威,小混混们怒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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