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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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即便是再正经的人,都不要忘了是胡桃带出来的。”执藜瞪着双眸,吐槽了一句。
  随后他那不服输的精神突然高涨,他执藜向来是天下第一,何时屈居人下过,就算是下达委托他都要做最特别的那一个,更何况是表演?
  以为他多年柔弱小白花是白演的?
  “咳,你以身相许……我没摩拉娶。”执藜停顿良久,眼睛瞧着钟离那半遮的眉眼,后面的话死活是说不出口的,最终改了口“感觉也行,还没当过软饭男呢。”
  执藜揉了揉脑袋,既然钟离与帝君的想法如此契合,那他准备在闲暇之余奖励自己写一本钟离与帝君的同人小说,来拉近他与钟离之间的关系也情有可原……就像他和师兄弟一般,写完之后,他的师兄弟可是与他很亲密呢,时不时就要关心他有没有写新东西。
  钟离也挑了挑眉,也没想到真的会被答应:“那就这么约定好了?”
  执藜没想到这个玩笑居然还有后续,他稍微有些慌张了,一时有点不太确定这究竟是不是玩笑了,又一想觉得还是自己脸皮太厚了,毕竟画本子上都写了人生的三大错觉之一就是‘觉得别人喜欢自己’。
  当然他这里还有第二种错觉就是‘以为自己喜欢那个他’,笑话,他可是无情道的毕业生,怎么可能有喜欢的人呢,他又不是想碎道心呢。
  “待我长发及腰你便来娶我?”
  钟离将一张写满了字的纸放回到执藜手边,见执藜没开口便又随意说道。
  执藜伴随着钟离的动作朝纸上一看,瞬间紧绷的神经便放松了,原来不是他的错觉,钟离先生所说的就是一个玩笑。
  好啊,居然拿他稿子上的句子吓他?他可不会认输的。
  纸上正好是他最新文章中的一个片段。
  【男主正在闯副本被女鬼缠身,女鬼便问了他一句:待我长发及腰你便来娶我可好?
  而那女鬼的发却早已及腰,只等他答应便下手让他做鬼来陪。】
  看到这里,执藜下意识侧身瞧了一眼钟离的身后,那被发绳扎在脑后的发丝也确实到了腰际。
  执藜伸出手指了指钟离的头发,一副骄傲的模样,这种小伎俩可是早就被他识破了。
  “还是我长发及腰你来娶我吧。”
  执藜微抬着头,环抱双臂,满脸的就不顺着你的话说。
  “自然从命。”钟离朝他耳后望去,炸了毛的栗色短发在更加强烈的阳光中熠熠生辉。
  话音刚落,一只金色的岩晶蝶便从两人眼前上下翻飞而过。
  执藜点了点头,他没太在意,不出意外的话之后就不会再留长发了,就算有长发也不会是齐腰那般的长度。
  他更在意眼前飞过的这只晶蝶,他家里又没岩元素聚集之地,怎么会有岩晶蝶飞来。
  因此错过了钟离满意的笑容,以及指尖一闪而过化为星点落下的沁入不远处一棵发着芽植物中的岩元素。
  ……
  这一转眼距离璃月人们一起抵御海底魔神跋掣已经过去了两三日了,距离人与仙共同抵御魔神奥塞尔也有半月有余。
  旅行者正在去寻找去往稻妻的方法,而执藜也收到了来自蒙德的礼包以及一百多本书。
  “执藜,你可算来了。”
  执藜手中捏着字条,迷茫的来到了飞云商会门口,而门外正站着一位捧书的行秋,此时已然走下了楼梯,朝执藜拱手了。
  “行秋?不是说是迪卢克老爷有东西给我吗?”执藜不太理解的扬了扬手中字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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