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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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把还是他会烧菜了以后攒钱买的,足也花费了两贯钱才买下的,虽说不得多贵重,却是用惯了的。
  书瑞快刀利手的杀鱼去鳞,自鱼脊骨将厚实的鱼肉片做两大块,由鱼尾向鱼头,依着纹理刮下鱼肉。
  提着两个空水桶进后灶来的伙计哥儿单晴,生得一双圆圆的大眼,不过十五六的模样,见着书瑞一水儿的麻利动作,痴痴地跑过去:“韶哥儿,你要下厨呀?”
  书瑞应了一声:“做碗鱼丸。”
  他一头说着,一头将买回的葱姜拍碎浸泡,滤出汁水。
  刮好的鱼蓉足有小半盆子,撒上适量的盐,一只手按住盆沿,一只手便顺着一个方向使劲的搅打。
  鱼蓉慢慢黏手发稠后,少量多次的加入滤好的料子水,每加一回都得搅干了再加第二回 ,如此重复个三四回,鱼蓉有光泽,抓起来也不脱手才算成。
  放好调味料子后,筛适量的淀粉进去搅匀,抓起一团鱼蓉从虎口处挤出,使勺子来挖进清水里,浑圆的鱼蓉从水底浮起,鱼丸便算做出来了。
  那伙计哥儿看得津津有味,半晌才想起自己还拎着两只桶,放下后,打灶前去帮书瑞升起了火。
  书瑞赶着时间,打了两个鸡卵摊了张蛋皮,切做条,使将才剩下的葱姜段儿入油爆香,添水成汤。
  捞了鱼丸下锅,依次下料调味,末了,添了一把芹菜叶子进去。
  “好生香!韶哥儿你是灶人罢!”
  帮着烧火的晴哥儿嗅着热气飘腾的鱼丸汤,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不是他拍书瑞的马屁,他时常都帮着客栈后灶专门烧饭的汪娘子打下手,汪娘子做些炒啊、炖的菜时,也能闻着香气,只是他都觉得不如这来得香。
  这最是常见的鱼丸汤做得恁好,可不就是灶人麽。
  书瑞笑了笑,添了一陶碗鱼丸出来端给晴哥儿:“你尝尝看。”
  晴哥儿望着丸白汤浓的吃食,抿了下唇,倒是想尝,只怎好意思:“我吃过了,你们吃便是。”
  “论早食谁都吃过了,要说午食吃了,那我可不信。”
  书瑞晓他不好接,道:“你便替我尝尝,看看我若做灶人,这味道能不能揽得生意。”
  晴哥儿听得书瑞的话,道了句今朝好口福,这才腼腆的接下陶碗,谢了他,欢喜地去取了勺子来。
  趁着热先尝了口汤,进口险些鲜得他要掉眉毛,连又舀了一颗圆溜溜的丸子送进嘴里,一双眼睛吃得发亮。
  那丸子弹、滑、密!可真是好吃得紧!
  “韶哥儿你要是出去置个摊子,那些个卖丸子汤的可都得丢了客。”
  晴哥儿一连吃了三个方才罢休:“可不成了,这丸子怎能做出这般滋味,半点不觉腥,光是鲜香好口味。”
  书瑞倒不吝说与人听:“潮汐府鱼鲜是寻常物,鱼丸虾丸不稀罕,要做的不腥也容易,取鱼蓉时撇去红肉便可好上许多。”
  又同他说搅打时的一些讲究。
  晴哥儿听得诀窍,只愈发觉得书瑞人多好。
  他余下的半碗鱼丸汤也不肯吃了,端去放在食盒里小心存着,晚间下了工要与他弟弟妹妹带回去,也教尝吃口好的。
  书瑞见此,要再与他盛些,他连连摆手,绝计是不肯再要了。
  哄说书瑞赶紧去吃,一会儿汪娘子该过来使灶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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