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难逃 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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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衙役高呼威武二字,堂内之人终是得以起身,那围观之人又开始议论不绝。
  宴安也与何氏跪得太久,腿脚皆在发软,尤其何氏,幸得王婶与赵满从旁帮忙,才将她勉强架起。
  然不等几人转身离开,便听堂外忽有人高声喊道:“且慢!小人有状要告!”
  众人回头,只见是那沈家村里正,以免狠狠瞪着沈修,一面疾步而入。
  站定后,方躬身拱手,朝县令道:“小人为沈家村里正沈远,状告沈修与宴安二人,犯了和奸罪!”
  他声音扬得极高,恨不能让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方才大人所言,宴氏女当夜未归,与沈修共处一室,直至卯时方才离开,并无第三人来证明,唯一佐证,便是沈修与大人在偏堂内所示的私隐。”
  这是方才沈修提议去偏堂时,当着众人面说的,沈里正虽不知那偏堂发生了何时,但不意味着他猜不出来。
  “若非验得肌肤之亲所留痕迹,何须请仵作入内,又何须避人耳目?”沈里正再度冷眼朝沈修看去,“闭门彻夜,又有此等痕迹,便是犯了我朝和奸之罪!”
  县令认得沈里正,去年他独子被谋杀,此人也是如此激动,案情已结,还不依不饶,硬是又来状告沈修,要县令治他教书无方之罪。
  那时县令只当他悲痛失常,差人将他劝退,然今日却是不同,他所言的确有几分在理。
  “沈里正,你需得慎言。”县令低声道,“是否成奸,尚待勘验。”
  若两人只是有亲近行为,并未行至最后,便不构成和奸罪。
  这也是县令在偏堂看到那红痕后,并未治罪于这二人的缘由,且和奸罪向来是民举官究,若无人告,官府本可不论。
  然如今沈里正当堂状告,他便不能不理。
  恰逢此时,那快马加鞭赶回柳河村去查沈家偏房的衙役,赶了回来,当堂将那房间所勘道出,“屋内虽破旧,但仍看得出,地上铺了干草,草被压断的痕迹,也就是说,有人的确在此屋待过。”
  沈里正冷冷扬起唇角,又朝沈修看去。
  沈修面色依旧淡淡,只拿眸底闪过一丝极淡的冷然,似并无什么可惧,也似对眼前发生之事,早有预料。
  他见宴安似有些站不稳,索性直接来到她身侧,当着众目睽睽之下,扶住了宴安手臂。
  迎着一阵震惊的低呼,沈修一字一句道:“回大人,我有两点需要澄清,其一,可寻稳婆来于安娘验明,还安娘清白之身,其二,我早在许久前,便已对宴家下聘,与安娘有了婚约,如此,我二人共处一室,哪怕待至天亮,也无那触犯和奸之罪的道理。”
  沈里正当即冷哼一声,其一兴许无错,然其二,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相信,旁人兴许不知,他身为沈家村里正,安能不知沈修母亲在婚事上向来挑剔,根本不会看上宴家女。
  沈修既已说出此话,县令必当要查,立即差人请来稳婆,带着宴安去了偏堂,同时,又有人快马加鞭赶往宴家,去取那放在柜中的聘书。
  许久后,两者皆已验明。
  其一,宴安确为完璧之身。
  其二,宴家的确有沈修亲笔所写的聘书。
  “不可能!”沈里正依旧不信。
  县令颇为无奈,“光是其一,便足以证明这二人并未犯那和奸罪,你还有何不信?”
  沈里正抬手指着那聘书道:“这、这……这一定是假的!”
  县令叹道:“你自己看,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连指印都已画下,还有何作假之说?若不然,请何氏上来对照指印?”
  “不对……不对!”沈里正看着那聘书,猛然抬眼,“父母之名,媒妁之言!这聘书上只有宴家长辈何氏的画押,却无沈母署名,亦未见其指印!”
  “这聘书是假的,是假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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