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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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他要怎么选?
  一种从未有过的惊慌和恐惧盘亘在心头,让他手臂发冷,眉头紧蹙。
  有没有第三种可能?
  …有没有第三种不会两败俱伤的结局?
  ——路希平有没有可能会喜欢上他?
  哪怕只有一点点呢?
  这个念头一旦在脑中形成,就再也挥之不去。
  投影仪再次出现。不存在的幕布上反复地播放着一些旖旎的画面。
  路希平做累时疲惫的侧颜,被汗水打湿的额前碎发,耳垂上圆珠笔尖大小的黑痣,修长白皙的脖颈,泛红的皮肤,看起来非常可口的莓果。
  但是镜头忽然一转。
  变成了陪自己练书法的路希平、高中英语演讲的路希平、音乐节飞奔出去从狗仔手里抢走相机的路希平、生病时面色苍白,小口喘息,躺在病床上吊水的路希平。
  抛开在床上所有粘稠暧昧的假象后,他发现,他并不是亲吻路希平后才喜欢上了这个人,而是因为喜欢这个人,才会想要亲他。
  如果占有欲、吃醋、和随时随地都想和对方见面,这些表现都能归根在“朋友”或“炮友”这个借口之下,那么有什么东西是这个身份无法给他的?
  ——安全感。
  他在草稿纸上写下这三个字。
  就像甲板上被打断的那个吻,倘若他有名有分,是不是处境就会截然不同?
  如果路希平一直将他当做炮友,那么总有一天,他们会结束这段关系。
  路希平会和大部分人一样,去过工作、结婚、买房、养儿育女的生活。
  他作为朋友,只能旁观。
  其实过往无数次发生错轨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恋人在某些时候的优先级会高于朋友。
  因为它所构成的种种感情中,多了一层普通朋友所够不到的。
  叫“喜欢”。
  承认他喜欢路希平,是一件很难的事。他们二十年的友情似乎要推翻重审,进行取舍,并等一个决断。
  而他和路希平之间的决定权,一向在路希平手上。
  -
  路希平并不知道他的发小已经在悄无声息的夜里发生了某些熵增变化,并进行了一场头脑风暴。
  他只知道陆尽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
  “陆公子,最近生活上哪里不顺利?”路希平和陆尽正在上同一门选修课,听到对方第19次在课堂上悄悄叹气后,不由得侧目询问。
  陆尽瘪瘪嘴。他犹豫了一会儿,才拿出手机给路希平发信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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