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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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彼时“李惕”二字所代表的,是与他截然相反的锦衣玉食,万千宠爱。
  那时传闻中的南疆世子,是何等令姜云恣艳羡的存在。
  在姜云恣十四岁,还因母妃失宠而饱受内侍克扣时,十五岁的李惕正已骑着南疆最好的汗血宝马,在玉龙雪山脚下追猎通体雪白的灵狐。
  在姜云恣十五岁,不得不卑微追随三皇子,而被太子党堵在巷中拳脚相加时,十六岁李惕收到的生辰贺礼是一株高达两丈、霞光流转,连宫中库藏都寻不出的绝世东海红珊瑚。
  在姜云恣十六岁,被安排咱宫宴末席,先皇甚至都不太认得他时,十七岁的李惕已代父理政,赈灾、平乱、兴修水利,天下皆知靖王对其宠爱信任。
  后来,姜云恣历尽艰辛,终于登临帝位。
  还要处处遭南疆掣肘,李惕还写诗嘲讽他……
  如此。
  于公于私,他都再容不得李惕。
  纵使南疆铁板一块,李氏上下齐心,他也不信从最亲密之处下手,凿不穿那铜墙铁壁。
  于是,姜云恣仔细研究了李惕所有喜好后,召来了自己那个风流名声在外、一身桃花债、惯会逢场作戏的十七弟。
  “别的朕不管,只要你诱得那李惕身败名裂,万劫不复!”
  姜云念初至南疆不久,便有密信传回。
  信中说李惕此人,不过尔尔。
  “皇兄,那李惕也不过徒有虚名。治政尚可,诗书尚可,样貌……亦仅止于清俊。绝非传闻中那般光风霁月、天下无双的人物。”
  言辞间,满是轻慢不屑。
  可两年后,当姜云念当真不辱使命将南疆势力一一剪除,携着彻底的捷报回京复命时,脸色却是灰败如死。
  几日后深夜,他闯入御书房,重重跪地,额头磕在金砖上砰砰作响。
  “皇兄……求您……留李惕一命。臣弟带他走,去岭南瘴疠之地也好,泛海漂流也罢……臣弟愿与他从此隐姓埋名,绝不再碍您的眼。”
  姜云恣从奏章里抬起眼,甚觉荒谬:“你要带他走?”
  “是。”姜云念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滚落,狼狈不堪,“臣弟……臣弟对他……臣弟实在舍不得他。”
  这话可把姜云恣生生逗笑了。
  他放下朱笔,踱至弟弟身前,语带讥诮:“没出息的东西。”
  算计人心,倒把自己算计进去?
  一母同胞,怎么这玩意儿就这么蠢?
  但姜云恣又毕竟不是赶尽杀绝、刻薄寡恩之主。
  十七弟办成了一件大事,所求不过一个废人,他又何必吝啬?
  “准了。”
  “朕看你面上,还留李氏全族性命,留他家靖王虚衔。你与他日后安分守己便是。”
  他以为这事便了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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