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2 / 3)
林知还真想了想,他现在对宋风不大好奇了。林知摸着下巴,琢磨了一会儿,好奇:“宋冕为什么会在乡下待过?他不是有钱少爷吗?”
孙管家表情古怪:“你就这么喜欢少爷?”
林知挠脸:“也没吧?”
孙管家:“那你好奇少爷的过去?少爷那么多钱,还不够你花啊?”
“我单纯地好奇嘛。”
要吃瓜时,恋爱救命系统总会在现场,默默出声:【宿主,好奇一个男人,是喜欢的开始!你gay了。】
超敏感的林知有点动摇,但依旧不信。
孙管家本身就是个话多的,无奈已经没什么人能说话了。林知问了,就拉着林知去了后花园那,两个人悄悄地说了起来:“少爷会去乡下,还得从宋健成出轨说起。”
林知给足了情绪价值,点着头。
孙管家:“宋健成是跟夫人结婚后的一年出的轨。他甚至还将在外的小孩送到了少爷所读的幼儿园。少爷读的大班,宋风读的小班。宋风也就比少爷小两岁。少爷身份尊贵,长得也好。那私生子就经常跟少爷屁股后面转,那时候少爷也并没有像现在这么不近人情,也让他跟。”
林知盘腿坐在草坪上,听着入神。
“但有一次,我跟着司机一起接送少爷,注意到那个小孩。我就感觉他跟宋健成长得很像,就告诉了夫人。”
“我擦,所以居然是您发现的?”林知震惊。
“没有我,也有其他人发现,宋建成实在太嚣张了。”孙管家也盘起来腿,“夫人雷厉风行,查出来后宋健成被罢免在公司的职务,由夫人接手。宋风就那时被迫转走了,具体转哪不清楚。但那时我们大家都瞒着少爷,少爷并不清楚情况。那个私生子哦,临转学还跑过去抱着少爷哭,少爷拍拍他脑袋,让私生子去其他地方要好好学习呢。我现在记起那一幕就心梗!”
孙管家愤愤。
林知也有点心梗,睿智道:“宋风估计就那时候对宋冕情根深种的。”
“恶心死了,他哪配?”孙管家嫌弃,“因为家庭还有公司的变动,夫人不想影响到少爷,就把少爷送去了乡下待了半年,让一对夫妻照顾着。那时少爷还养了一只兔子呢。”
林知点头:“我知道!很肥的一只兔子。”
孙管家四周瞅瞅,低声:“你可别在少爷面前这么说,他可宝贵那只兔子呢。”
林知又尴尬挠脸,他还真得说了。
孙管家继续:“少爷养了好几个月,养得白白胖胖的,被夫人知道了。夫人对少爷管的很严,不许少爷在一只兔子上花精力,打算毒死那只兔子,我知道后,亲自去了乡下,让少爷把兔子给我,我去照顾。”
那只兔子非常活泼。
孙管家至今还记得那副场景,胖胖的小兔子在坑里飞快地扒着萝卜,扒到后就跑去找少爷,前爪都是泥土,就这么搭在少爷的裤腿上,一双眼睛亮亮的。
宋冕跟孙管家说,这是让他洗萝卜,兔子要吃干净的。
洗完萝卜又要宋冕给洗爪爪,那时的宋冕没现在这包装出来的冷漠,笑着就给小兔子洗着。兔子吃着萝卜,宋冕撑着下巴看。
宋冕一个人乡下,性格孤僻,同龄人也不愿意跟宋冕玩,就一只兔子天天陪着他。但那只兔子,被孙管家带走了。宋冕那时候,豆大的眼泪一直掉,但是没法,不带走,只能被毒死。
孙管家抹了眼泪,林知听着也眼泪汪汪的。
不过,林知真诚发问:“孙叔叔,你会养兔子吗?”
“不会。”孙管家也实诚:“但少爷告诉我,兔子要睡房间,不能关门,每天晚上要给兔子洗脸洗爪,喜欢吃萝卜还有菠菜。叮嘱了我好多,但是......”孙管家似乎有想起十几年前的事,眼里出现痛惜:“等我接到家就不吃不喝的,天天守着门要出去。”
那是孙管家见过最通人性的一只兔子,每次少爷给他打电话时,兔子就会贴过来听,听好像也听不懂,只会发出“吱吱”声。 ↑返回顶部↑
孙管家表情古怪:“你就这么喜欢少爷?”
林知挠脸:“也没吧?”
孙管家:“那你好奇少爷的过去?少爷那么多钱,还不够你花啊?”
“我单纯地好奇嘛。”
要吃瓜时,恋爱救命系统总会在现场,默默出声:【宿主,好奇一个男人,是喜欢的开始!你gay了。】
超敏感的林知有点动摇,但依旧不信。
孙管家本身就是个话多的,无奈已经没什么人能说话了。林知问了,就拉着林知去了后花园那,两个人悄悄地说了起来:“少爷会去乡下,还得从宋健成出轨说起。”
林知给足了情绪价值,点着头。
孙管家:“宋健成是跟夫人结婚后的一年出的轨。他甚至还将在外的小孩送到了少爷所读的幼儿园。少爷读的大班,宋风读的小班。宋风也就比少爷小两岁。少爷身份尊贵,长得也好。那私生子就经常跟少爷屁股后面转,那时候少爷也并没有像现在这么不近人情,也让他跟。”
林知盘腿坐在草坪上,听着入神。
“但有一次,我跟着司机一起接送少爷,注意到那个小孩。我就感觉他跟宋健成长得很像,就告诉了夫人。”
“我擦,所以居然是您发现的?”林知震惊。
“没有我,也有其他人发现,宋建成实在太嚣张了。”孙管家也盘起来腿,“夫人雷厉风行,查出来后宋健成被罢免在公司的职务,由夫人接手。宋风就那时被迫转走了,具体转哪不清楚。但那时我们大家都瞒着少爷,少爷并不清楚情况。那个私生子哦,临转学还跑过去抱着少爷哭,少爷拍拍他脑袋,让私生子去其他地方要好好学习呢。我现在记起那一幕就心梗!”
孙管家愤愤。
林知也有点心梗,睿智道:“宋风估计就那时候对宋冕情根深种的。”
“恶心死了,他哪配?”孙管家嫌弃,“因为家庭还有公司的变动,夫人不想影响到少爷,就把少爷送去了乡下待了半年,让一对夫妻照顾着。那时少爷还养了一只兔子呢。”
林知点头:“我知道!很肥的一只兔子。”
孙管家四周瞅瞅,低声:“你可别在少爷面前这么说,他可宝贵那只兔子呢。”
林知又尴尬挠脸,他还真得说了。
孙管家继续:“少爷养了好几个月,养得白白胖胖的,被夫人知道了。夫人对少爷管的很严,不许少爷在一只兔子上花精力,打算毒死那只兔子,我知道后,亲自去了乡下,让少爷把兔子给我,我去照顾。”
那只兔子非常活泼。
孙管家至今还记得那副场景,胖胖的小兔子在坑里飞快地扒着萝卜,扒到后就跑去找少爷,前爪都是泥土,就这么搭在少爷的裤腿上,一双眼睛亮亮的。
宋冕跟孙管家说,这是让他洗萝卜,兔子要吃干净的。
洗完萝卜又要宋冕给洗爪爪,那时的宋冕没现在这包装出来的冷漠,笑着就给小兔子洗着。兔子吃着萝卜,宋冕撑着下巴看。
宋冕一个人乡下,性格孤僻,同龄人也不愿意跟宋冕玩,就一只兔子天天陪着他。但那只兔子,被孙管家带走了。宋冕那时候,豆大的眼泪一直掉,但是没法,不带走,只能被毒死。
孙管家抹了眼泪,林知听着也眼泪汪汪的。
不过,林知真诚发问:“孙叔叔,你会养兔子吗?”
“不会。”孙管家也实诚:“但少爷告诉我,兔子要睡房间,不能关门,每天晚上要给兔子洗脸洗爪,喜欢吃萝卜还有菠菜。叮嘱了我好多,但是......”孙管家似乎有想起十几年前的事,眼里出现痛惜:“等我接到家就不吃不喝的,天天守着门要出去。”
那是孙管家见过最通人性的一只兔子,每次少爷给他打电话时,兔子就会贴过来听,听好像也听不懂,只会发出“吱吱”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