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金毛犬男妈妈养大的孩子/被自己养大的小孩撅了 第1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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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来并没有很抱歉的意思。
  夜晚,洗漱过后的两人再次躺进了同床共枕的十几年的小床。
  卧室里有淡淡的信息素味道,光凭借味道也无法分辨信息素到底是出自于谁。
  舒服的被子,熟悉的信息素,比家的概念多了一些巢穴,甚至洞房的意思。
  封佑侧躺在床上,和陆屿白面对着面。
  熟悉的安全感让他的神经很放松,小狗尾巴在身后扫出“沙沙”的声音。
  他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屿白,如果我当初狠心将你赶到隔壁去,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发展成爱情?”
  陆屿白的食指左右晃了晃,佯装深沉老道的样子。
  “并非,妈咪你得特别特别狠心。狠心得把我赶到隔壁去,狠心得不让我过界地抱你,咬你的后颈,在你的身上写名字……”
  他嘀嘀咕咕说了很多很多,将熟悉的记忆大多都细数了一遍。
  封佑垂眸听着,硬是从他的念叨中酝酿出了十足的睡意。
  “原来我的教育从这么多地方歪掉了……”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能跨越亲情和爱情的鸿沟,绝非一时半会的心血来潮,而是十几年,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积淀。
  “好吧,就当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其实是我好了。”
  封佑认命地说道。
  陆屿白又在他的身边嘀嘀咕咕地念叨了,说着“都是因为妈咪太好了,我才会喜欢的”、“我见过的任何一个omega都不如妈咪”、“保护欲和占有欲,还有那种独一无二的专一性”……
  封佑安静地听着,听着听着就闭上了眼睛,困意席卷。
  他身边的人应该是没注意到,还很有精力地继续长篇大论。
  这个小的时候安静得闭口不言,得了失语症的孩子,怎么被他养得如此聒噪?
  作者有话说:
  *看到有宝宝想看孕期,我也想想就觉得
  ,但是让妈咪再养一个孩子实在太辛苦了,咱写假孕吧!(尝试商量)
  然后在这里再回一下前面的——
  最开始筹划这本书的时候,我兴奋地和讨论梗的亲友说:我要写一个少年感的妈!
  所以我写封佑意气风发,在十七八岁最年轻的时候,预见了陆屿白。他最具锋芒的时候,陆屿白只有几岁。所以在陆屿白的眼里,他的妈咪是一个与众不同的omega,强壮、热情得像小狗,温柔得像妈咪。
  我想写十四岁的年龄差对于爱人来说太大,对于妈咪来说太小。
  作为爱人,他们的青春错过了,封佑最年轻气盛的时候,陆屿白是小孩,一个青春莽撞,一个年幼可爱。陆屿白最年轻气盛的时候,封佑是大叔,一个青春莽撞,一个成熟老成。
  作为妈咪,十四岁又太小了。十五六岁的封佑连这个世界都没有见过,他把自己当家长,也把自己当朋友。他们没有那么显著的代沟,以至于封佑能倾听陆屿白的声音,能说出“虽然我听不懂,但是你可以给我讲讲”,所以封佑会把陆屿白“养歪”。
  我想写遗憾,所以封佑在养老院的时候会对慕景逸说,“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的人叫我’小孩‘”。
  我写了很多版开头,只有现在这一版是从15岁的封佑遇见1岁的陆屿白开始写的。亲友劝过了,她说养成和遗憾写十几万字甚至二十万字,花那么多笔墨写十八年的时光太慢热了,它一点都不符合市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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