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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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心里默念完这首古诗,闻博觉得胡笛这个名字取得挺好的,并且推测胡笛的父母应该有一些文化素养,说不定还是书香门第。
  但随后胡笛在酒桌上的表现,却有些让他感到意外。
  胡笛非常放得开,一看在应酬上就相当有一套。
  对在座的几位异性,她热情地敬酒,不留痕迹地发挥自己的性别优势,半真半假地挑逗一下对方。对在场的另一位大姐,她也能做到不冷落,还将大姐哄得很开心。
  真是个人精啊!闻博在心里悄悄感慨。
  老蔡跟小胡干完杯,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笑眯眯地向胡笛推荐。
  “小胡,来块红烧肉!这家的红烧肉是招牌菜,味道很不错。”
  老蔡与胡笛很熟,是在故意逗她。
  红烧肉再好吃,可终究是热量高的五花肉,很多女孩还是会注意的,尤其是大晚上。
  大家都看出老蔡是故意逗胡笛,便都笑着看向她,看她怎么反击。
  “嘿!蔡哥啊,吃就吃,你以为我还怕块红烧肉吗?”
  胡笛毫不犹豫地从盘里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自己嘴里嚼起来。
  油油润润的红唇,在包间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妖媚。
  闻博若有所思地盯着胡笛的嘴唇,晃了下神。
  胡笛看在眼里,低头浅笑。
  2
  这个饭局一直吃到九点多,才终于散场。
  与其他人告别后,闻博匆匆朝停车场走去。
  刚才在吃饭时,他一直在悄悄看时间。
  平时周五晚上下班后,他都是在家陪春祺夏安。
  要么陪着两个孩子户外活动一下,要么陪着他们做作业,或者和嬿子一起做晚饭。
  相对于出来应酬,他更愿意在家陪着老婆孩子。
  闻博经过一个花坛时,突然听到胡笛在身后喊他。
  “闻总!”
  他停下脚步,回头一瞧,只见胡笛蹲在地上。
  他大吃一惊,连忙走过去。
  他以为她的脚崴了。
  “我的鞋跟断了……”胡笛的手里拿着一个尖尖的鞋跟,足有10厘米。
  “脚没崴吧?”闻博问。
  胡笛穿着一件白色修身连衣裙,因为蹲在地上,裙摆往上跑,倒像是穿着一条包臀短裙,修长白皙的大腿全露在外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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