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4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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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红的血正“汩汩”外涌,而他们的还在跳动的心脏,已被明瞳握在了手里。
  她笑得明丽极了,美艳不可方物,但这一次,“美”代表着死亡前的绚烂。
  第1324章 番外九:魔与龙(2)
  明瞳随手碾碎了这三人的心脏,又看了看他们哪怕死亡也目眦欲裂的神情,撇撇嘴,随手放了把火。
  火焰仿佛有意志般,不仅吞噬了三人的尸体,就连一旁其他“竞争者”的尸体也一起烧了个精光。
  然后火焰卷起他们的储物法器,一股脑塞给了明瞳。
  明瞳满脸嫌弃,她其实并不想要,这些东西都臭烘烘的,而且这些东西对她而言都是废物,毫无用处。
  但火焰坚持要给她,明瞳只能勉为其难收下了。
  这火焰也是她从别人手里“抢”来的。
  呃,这么说也不对。
  因为那人已经被火焰烧成了灰烬,和她恰好路过,它却像狗皮膏药一样黏了上来,甩也甩不掉,最终明瞳只能将它留在身边了。
  反正历练之途漫漫,她一个人也怪无聊的,有这么一个小东西陪着自己也不错。
  明瞳捏着鼻子收下了这些东西,正欲转身,火焰又缠了上来,死乞白赖要幻化成为明瞳的“鞋子”,让明瞳踩在它身上。
  明瞳的确不爱穿鞋子,因为从前魔族的俊男美女(老头老太)们总喜欢给她最好的,连她修炼的洞府都铺满了最最柔软的宝物。
  久而久之,她就习惯不穿鞋了。
  后来她长大了,实力提升,身体也非常坚韧,看起来是嫩得很豆腐一样,实则堪比金刚石,所以穿不穿影响都不大,没想到这半路捡回来的火焰竟如此执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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