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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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高高在上的战神兰斯啊,委屈地做了自己的雌侍,对自己百依百顺、无所不应,这就够了。
  总有一天,他会彻底属于我。
  那时候,再……也不迟。
  林辰回到房间后,伫立良久,最后拨通了一个电话:“听说,明珠学院的学生马上要到我们军校读书了?……有一只雄虫,和我有点渊源,想把他安排到我的宿舍……”林辰想起江白羽,这只雄虫确实有趣,而且和兰斯有过节,自己亲近他,想必会让兰斯坐立不安,更加在意我。
  “啊,我之前那只雄虫舍友啊……”林辰的声音有点漫不经心的冷酷,“……有点腻味了……给点钱打发走吧……兰斯就要回学校了……”
  虽然在平民阶层混迹多年,但林辰已经摒弃掉平民的穷酸与懦弱了,如今的他,是贵族,是林家的少爷。
  自己应得的东西,为何不享受呢?
  想到这里,林辰就觉得那个素未谋面的林羽辰傻。当年林羽辰被兰斯戳穿假少爷的身份后,明明父母并没有赶他走的意思,甚至是想他继续留在林家,和林家的正牌少爷一个待遇。但他偏偏选择了放弃,四处流浪,连林家都找不到踪迹。
  林辰最开始恨过那只雄虫,觉得他夺走了自己的虫生,后来到了林家之后,因为平庸的天资举步维艰,林辰又开始想念那只雄虫。
  如果他还在林家,想必自己不会过得这么艰难,耽于享乐的父母能同时体会亲子带来的血脉亲情,也能享受养子打拼创造的美好生活,想必也会对自己好很多吧。
  林家,本就毫无亲情可言,有的,只是物尽其用的利用。
  ——好在,还有兰斯,从来不曾放弃过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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