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弃珠 第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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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来不把那些人放在眼里,都是些阿猫阿狗。盛英祺也曾是其中一个,他们正式认识的时候,秦明珠已经35岁,但依旧是交际圈里的娇客。
  比年轻的他自己多了几分说不清的成熟韵味,好像是彻底熟了的水果,闻起来比花还诱人。
  但他自己没想着勾引谁,毕竟他才经历了一件大事,所以整个人郁郁寡欢,眉眼泛愁态。
  盛英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撞了秦明珠的车,借着撞车名义拿到了秦明珠的电话,在秦明珠表示不需要他请客吃饭赔礼时,跑到了秦明珠的工作室。
  数不清的礼物,每天不同的花,秦明珠的工作室成了花海。
  他生气地给人打电话,“你把你的花拿回去,我这里都没地下脚了。”
  盛英祺在那边死缠烂打,自作主张叫他明珠,“我可以拿回去,但明珠你陪我吃一顿饭好不好?就一顿饭。”
  他咬了下手指,这是他从小养成的毛病,现在还有,“真的?”
  “真的。”那边的人信誓旦旦。
  而当晚秦明珠被强吻了。
  盛英祺是骗子!
  他气得给了男生一耳光,对方先是倒吸了一口气,又装成委屈模样凑近,“还以为你打人的力气小,跟刮油皮差不多,但原来这么疼。”
  秦明珠哼了一声,“你也不想想我的工作。”
  他是做雕塑设计的,年轻的时候经常把作品搬来搬去。
  “嗯…打人这么疼我就放心了,以后还有人这样,你就打他。”盛英祺顶着巴掌印说,好像一点都不生气,一双眼灼灼似火。
  秦明珠这几年没少遇见追求者,但从没遇见这种类型的,别人都以礼相待,怕唐突自己,不像盛英祺胆子大,不要脸,他忽然想起刚刚的吻,莫名有些脸红。
  这种脸红让他越发恼怒,“除了你,还有谁敢这样?你……走开!”
  他气急败坏推开盛英祺,闷头往外走,他太气了,都忘了自己的车,一路乱走,等走到黑巷被人挡住去路才意识到不对。
  a市治安虽然不错,但依旧有危险。
  秦明珠看到那些人手里的小刀,毫不犹豫把身上的钱财全部拿了出来,丢过去。
  可这群人居然从餐厅那里就盯上了他,有人看到他跟盛英祺接吻了,想跟他试试。
  眼前的人歪瓜裂枣,根本没法跟盛英祺相提并论。秦明珠可以舍下钱,但舍不下自己。
  剑拔弩张之时,盛英祺冲了出来。
  这场英雄救美的结局是坏人都被捉了,而盛英祺因为小腹中了一刀住进了医院。
  秦明珠没去看望,只派了自己的助理过去。他以为自己的冷漠可以逼退男生,可对方出院后又缠了过来。
  “你怎么跟狗一样赶也赶不走?”
  听到这样的话,盛英祺眼神似乎有所变化,可太细微,秦明珠没发现,他只听到对方说。
  “我就是你的狗。”
  —
  一顿饭吃得沉默,快结束的时候餐厅经理走了过来,问他们是否对菜品满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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