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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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须知:楔子用了第二人称,正文是克里斯视角,第一人称。
  作者卑微社畜,写文全凭个人喜好,尽量一周三更。
  关于人称:思量了很久,中途写写改改多次,最后还是决定用第一人称。知道很多人对这个忌讳,所以在这里索性讲清楚,不喜慎入。
  第2章 红拂
  ◎我只想做一只快乐鸟。◎
  事实上,我对李红拂的第一印象并不大深。
  那时的我受父亲所托,在他一位老战友------父亲让我喊他麦德逊舅舅的引荐下,踏上了一列开往旧金山的火车。
  抵达旧金山是个深夜,城中巴士停运,我和麦德逊舅舅决定在城中逗留一晚。当晚宿在平安街东角一家菲律宾人开的小旅馆中,平安街是旧金山最大的一条华人街。
  夜幕降临时,能看到许多东南亚妓.女斜挂在街口,像被风干的彩色腊肉。她们是这条街上最鲜艳的存在,一排排不规则状地站好,露大腿的露大腿,抽香烟的抽香烟,不时会有男人握着打火机来“点火”。
  这是行话,点“火”越多的妓.女,意味着生意越“火”。
  你看,中国汉字往往蕴藏无穷奥义。
  麦德逊舅舅半夜出去了一次,回来时红光满面。他给我带回一条长棍面包和一小本残破的《圣经》。
  他告诉我,他已经知道我在普鲁士中学的种种罪孽,他希望上帝能将我感召,要我每日睡前朗诵赎恶经,并说那是母亲的意思。
  果然,她还是记挂我的。
  还记得我被教会驱逐出镇子的那天,她跟在我身后,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
  我拖着链锁,一步一哽呜,脚背全是被风刮出的血口子。
  母亲用有限的精力替我备好了行囊,里面有一罐银元,几件棉袄,一盒苏打饼干,还有一枚极别致的鸟儿发卡。
  母亲曾说,这在中国,叫“簪”。古中国的女人用它妆点发髻,轻易并不外赠。
  她大婚时,赤条条地嫁给了我父亲,全身最值钱的只有这支簪。
  那时她在旧金山港口一带做杂耍女郎,一天的小费够买好几十瓶费列罗牌香槟。麦德逊舅舅形容年轻时的她,“神秘且招数繁多的东方奇女子”,是的,她总在客人面前表演奇技淫巧。
  例如吞剑,喷火,倒挂金枝,当然,最厉害的就是“十三盏”。
  所谓十三盏,就是在头上顶十三个大碗,里头盛满洋酒。她喝一碗,就翻一个跟头,起身前将碗扔出,人落地时,确保碗一丝不乱地叠在头上。
  母亲最多时能叠十三个,那十三个大碗为她带来了金钱与声誉,也吸引来了父亲。
  提到我的父亲.......罢了,我不大喜欢他,等我哪天心情好些时再说他吧。
  说回那支簪,我也是在李红拂口中才知道,那支簪上的鸟儿不是寻常鸟,叫“凤”。
  他告诉我,凤,古代中国的百鸟之首,雄为凤,雌为凰,凤是堂堂正正的帝王象征。
  我问他,什么是帝王。
  他低头,“唔”了很久。
  他总是这样,思考时发出“唔”的声音,尾音拖得很长。
  “帝王,”他告诉我,“就是king.就是国王。在我们那儿,遥远的东方,有唐明王,有秦皇,他们掌控一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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