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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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了外头的马路边上时,陆遥才疑惑的开口,“你怎么还没讨厌我。”
  李明珠愣了下,笑道,“我为什么讨厌你。”
  陆遥一句话梗在喉咙,梗了半天,决定把它说出来,“因为我晚上亲你。”
  李明珠尴尬的僵了一瞬间。
  ——她原本把这事儿忘记的。
  她想要粉饰太平,和陆遥继续做朋友。
  毕竟人都是自私的,李明珠又不是神仙,哪儿能控制自己感情,而是她确实觉得:陆遥于她,是不一样的,是她珍视的,是她花了时间和心思照顾的,独一无二的小玫瑰。
  尽管这朵‘带刺的玫瑰’又任性,脾气又差,又招人厌。
  但是他和花园里其他的玫瑰都不一样。
  李明珠想:这是我的玫瑰。
  “哦,昨晚上是你要的生日礼物。”她淡淡回答。
  陆遥一听,差点儿揍人,他就知道:李明珠打算拿生日礼物当挡箭牌,从而回避自己的感情。
  陆遥想:那哪儿成!
  他咳嗽一声,闭上眼,严肃的开口,“你就是不讨厌我了。”
  李明珠点点头。
  陆遥睁开一只眼,看到她点头,接着满意的把另一只眼睛也睁开。
  “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他说。
  “你有男朋友吗?”陆遥问道。
  李明珠莫名其妙的摇头。
  陆遥笑道。
  “那你很快就会有了,我从这一刻要开始追你!”他理直气壮,“这是合法的,你没有拒绝我的权利。”
  第54章
  李明珠以为陆遥说的是一时逞能的话。
  毕竟在这个老古板的眼里,男人追男人大概是和她隔着三个光年的事情。
  但是陆遥这样思想观念开放的年轻人就不一样了,他立刻付诸实际行动,说要追人,就要追人。
  李明珠长这么大,桃花运也算可以,身边不缺男男女女向他示好。
  她对付这些一般手到擒来,随便两下就把那些追求者打发了。
  具体方法如下:冷着脸,散发出生人勿进的气场。
  识趣的人自然就识趣的走开了。
  不过这一招对陆遥没有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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