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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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予安初中以前都是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
  那个时候沈鸿煜和桑榆都是事业发展期,忙应酬的忙应酬,忙加班的忙加班,总之不怎么管他。
  沈予安并非生来性子冷,小时候很阳光,爱笑,爱疯也爱闹。
  也和所有小孩子一样渴望父母的陪伴。
  可是一次次的希望落空,长时间得不到回应的热情会自然的冷却。
  以至于后来的他一直和父母不亲,且性子有些冷,不太有同情和感动这样的情绪。
  某些角度来讲,戚柒跟他有些相似。
  戚柒比沈予安付出的热情更盛,得不到回应的时间更长。
  可...她却没有降温。
  也许连沈予安自己都没察觉,他有些渴望这样的热烈。
  像冰与火,暗与亮。
  沈予安莫名想到《致橡树》里的一句话。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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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戚柒不丑哦,只是高中比较普通,又长痘痘,她长开了还是小美女的。
  其实有些长得很小的塌鼻子挺好看的,猫系,是吧。
  ☆、七七
  半期结束,学校组织了高二年级去海洋馆。
  全年级在海洋馆门口集合之后,老师们就让大家自行去参观,约定好时间在正门集合。
  戚柒拉着黎书兴奋地在海洋馆里转,也许黎书这样家境的小孩,科技馆海洋馆没少来。
  但戚柒哪儿有这个条件,只把握住机会,兴奋得像个小孩子。
  黎书无奈地摇头,也极其配合地给戚柒讲一些知识。
  “黎书?”
  一到清澈透亮的男声响起。
  戚柒和黎书同时回头,见到一个干干净净的男孩子。
  板寸,穿着二中校服,个子很高,长得很清秀,甚至...有些漂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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