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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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时代,“孝顺”是道德基础(证据:“百善孝为先”),也是普世行为准则。
  “不孝”不仅是道德问题,更已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还是“十恶”重罪之一。
  这一点,其实挺灭绝人性的!
  它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角度,剥夺了子女的人权,令子女成为了父母可任意处置的附庸。父亲可以打杀儿子,长辈可以溺死婴儿,儿孙们却不可以“不顺父母尊亲”。
  一个品性不坏的人做了“不孝”的事,不仅要承受长辈的武力镇`压、周围的舆论谴责,恐怕还要承受自己内心的重重煎熬——因为从小到大受到的洗脑教育会不断告诉他:这是不对的!这是大错特错的!这是“十恶不赦”的罪行!
  在这种情况下,真正被“孝道”彻底洗脑的人,会活得轻松一些。
  因为他们为了“孝道”而克制自己的七情六欲时,可以得到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以这种精神奖赏,抵偿他们克制自己本性时所忍受的痛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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