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汉之国 第361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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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法律,是从西方学过来的。法律学者说起法律来,动辄从柏拉图和苏格拉底讲起,加上西方现代学者的一些话。甚至要从上帝讲起,说人和神的关系,最后云里雾里不知所云。
  绝大部分文明,政权最初都是从神来。经过演化,中国变成了从天而来,欧洲变成了从神而来。君权天授和君权神授是不同的,认为相同,是你没有想明白而已。
  最后皇冠落地,世界绝大多数的政权变成了权从民来。但是大部分国家,没有想明白政权为什么要从民来,怎么从民来。他们只是从欧美学了一套体制,把自己生硬地套进这体制中,浑身不舒服。
  皇冠落地,政权便天然地带了神的生质。这个神,不是上帝,不是各种各样的自然神,而是从民来的,用其他的文字不足以表达,称其为神。
  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政权带有神性,自然也就带有视万物为刍狗的特点,有点不近人情。用工厂里管理质量的方法管理社会,就不近人情。
  但做官的到底是人,而不真的是神。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就有了各种意外,要处理各种意外。意外的处理,正是官员显示自己人性的地方。如果做的好,这些不符合神性的地方,就是官员的光辉之处。
  如果把犯法人的分布视为一条曲线,则最集中的区域,处理是没有争论的。这些没有争论的地方,应该由吏来处理。有争论的地方,由官处理。处理事情的不同,是官和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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