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 第5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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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意让他不痛快,“可我现在脚疼得很,没法儿走路。”
  他垂眸盯着她,嗓音低沉清隽,“我背你过去。”
  -完-
  第31章 狂犬
  ◎我的囡囡,真乖。◎
  明瑶勾唇笑起来, 微微颔首,“好啊。”
  她上前一步,仰头对上他的视线, 伸出手, 故意用小指指腹轻蹭着他的手背。
  ——方才被她掐红的地方。
  她压低声音, 意有所指道, “就算累了也不可以放下。”
  陆谨修低低应声,蹲下身, 将她背起。
  明瑶被他一路背着往前走, 大概十分钟后, 他们两人抵达清野酒吧门口。
  在她并未注意到的地方——
  凌嫣站在酒吧驻唱歌手旁边,透过玻璃窗往外看。
  好巧不巧的, 就看见了陆谨修。
  他背着一个女人, 径直往停车坪的位置走。
  完全没有要拐来酒吧的意思。
  凌嫣放下手机,双手环胸, 深吸气来平复心情。
  趴在他背上,用手指在他耳廓处轻轻描摹的女人, 是明瑶。
  她真的很羡慕她。
  不是因为别的,显赫的家庭背景与事业她都有。
  她甚至比明瑶这个独生女多一个兄弟姐妹。
  她羡慕明瑶, 不过是因为她才是那个独独被他放在心尖上多年的女人。
  陆谨修从未跟她讲过自己的感情问题。
  他与她聊的, 基本都是些关于股票、期货、基金等等的金融景况,两三句话不离投资。
  他在ic修的是机械工程,但他在金融方面造诣颇深, 据那位霍总说,他的第一桶金就是炒股赚的。
  陆谨修这个人对于市场有着极高的敏锐度。
  毫不夸张地讲, 十多年前的他就已经是最懂股票的“天才少年”了。
  大抵正因如此, 她才能如此轻易地认识到, 他对待明瑶究竟有多么特殊。
  凌嫣默默收回视线,打开手机相册,低头看着他那支黑色的腕表。
  她与他相识不久,但也见过他为了搭配西装换过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腕表,价格不尽相同,下至几万块,上至全球限量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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