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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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你被蝙蝠侠救下来了。
  而在母亲死后,你得到整个家族的一切。
  那些所谓与家族交好,关系亲密的贪婪鬣狗盯着你手里的财产,但是你好心的邻居韦恩先生非常愿意多多照拂你。
  看起来你该成为一位翩翩贵族,为了家族不没落走向这个城市的最顶点,然后娶一位美丽的omega小姐或者绅士为妻,达到人生圆满。
  菲索亚:no,我一生放荡不羁只为追求自由。
  菲索亚从小就明确目标要成为哥谭no.1。
  前途是拳打蝙蝠侠(让他退休),脚踢阿卡姆,痛踩猫头鹰,最好给那群整天想着阴谋算计的血统论贵族老橘子皮天降正义的未来。
  为此,十二岁的小少爷毅然离家出走,过上了颠沛流离的变强之路。
  安逸祥和的生活无法让人变强,唯有腥风血雨,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才是他挖掘天赋的最佳途径。
  很明显,你是个与你的母亲不相上下的疯子。
  至于路上偶遇母亲一夜风流的对象,自己生理学上的老父亲,那种事,洒洒水啦。
  在这个黑暗多元宇宙里身为alpha的斯莱德威尔逊aka丧钟,没想到在多次撬蝙蝠侠的墙角未果之后得到了一条短信,那是一位贵族千金的遗书,在记忆里捞了圈后总算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与这位小姐的风流往事,并且喜提儿子与儿子已经离家出走的消息。
  经过一番调查,出于好奇,并且某种不知名的攀比心理,丧钟决定评估一番小崽子。
  于是
  经验和技巧是他教的,人脉和关系是他介绍的,武器和钱也是他出的,结果小孩出师就使劲盯着蝙蝠窝薅罗宾。
  丧钟:?
  主阿卡姆骑士世界观
  老婆a桶!
  人物属于原著,ooc属于我。
  私设众多,时间线混乱。
  推一下文。
  第110章 父亲只该有我一个儿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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