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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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故低头,看她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蹲在当街原地转圈圈。
  忍了会,林故偏过头。
  “噗——哈哈哈!”
  “你笑什么啊…”莫黎黎也发现这个举动傻气幼稚,臊得脸上发热。
  她慢吞吞的收回胳膊,抱住膝盖。脸埋在两腿中间蹭了蹭,侧过脸用一只眼睛偷看林故。
  他还在笑,太讨厌了。
  我都二十四了,怎么能随便让小弟弟摸头啊。
  这个动作太亲密了,他又不是真的男朋友。真是过分…
  “乖,大街上呢,别这么可爱。”林故笑够了,把她拉起来扯下帽子,帮莫黎黎整理好头发,顺势又摸了两把。
  小姐姐有多可爱,只有我知道就好了。
  在莫黎黎炸毛之前,林故识相的收回犯罪的魔爪,牵起她的手沿着胡同往里走。
  胡同街除了卖衣服,就是卖首饰文具的。饰品摊的小玩意很多,发箍、发夹、手链、耳钉什么都有。
  莫黎黎典型小女生性格,天生喜欢仙女风花里胡哨的小饰品。
  买回家即使不用,拿来收藏也很开心。她今天用来扎双马尾的皮筋,就是大学时买的收藏品,两只很可爱的小兔子。
  莫黎黎走过三个摊,看到同一款银色点缀着浅金叶脉的藤蔓发夹,忍不住停下来拿起藤蔓发夹问摊主。
  “姐姐,这个怎么卖啊?”
  摊主热情的回答,“128,你诚心想要,给120就行。”
  “哦…”莫黎黎放下发夹,遗憾的多看了两眼,转身跟林故说,“走吧。”
  “你不要吗?”林故沿途都在观察小姐姐,她经过三个摊位,来来回回盯着同样款式的发夹看了几十次,心里明明很想要。
  “太贵了,我还要给你买衣服。”说完,莫黎黎不想让林故有负担,补充说,“而且我年龄带这种饰品已经不合适了,就算买了,那么花哨也不敢在公司带,很浪费。”
  “这样啊。”林故跟莫黎黎继续往前走。
  其实莫黎黎眼光挺好,刚才那个发夹,她带上一定像小仙女。
  小姐姐去上班时总穿很土气显老的颜色,化故作成熟的妆。她长了减龄的娃娃脸,眼镜后的一双杏眼很漂亮,明明淡妆会好看很多。不好好打扮,真是暴殄天物。
  林故忽然停下,松开莫黎黎的手,“我看前面有洗手间,先去方便一下。你慢慢走,不急啊。”
  “你要纸…这么急?”莫黎黎还没问完,林故已经远远跑出去了。
  她望向林故的背影,轻声嘀咕,“是不是穿太少,受凉了啊?”
  ‘受凉’的林故没有腹泻。他在前面的首饰摊上,找到了同款藤蔓发卡。
  “这个150。”摊主见一个男生来买首饰,猜他不懂行情,把价钱抬高了几十。
  林故清凌的目光盯着发夹,仔细考究,凭借过人的记忆力判断跟刚才见到的是否同款。
  摊主看他长得精明,不像好宰的样子,心虚地把价钱压回去,“小伙子送给女朋友吧?那给130…不,120就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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