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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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时候不爱写字,字写的也不好看,跟狗爬似的,一点都不像我爸,我爸他钢笔字毛笔字都好看。为此我妈老笑我,说我没有遗传到家庭的优秀基因。”
  说这段话的时候,席君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伤感,甚至比起平时还要更活泼生动一些。
  这是席君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提起小时候的趣事,华杓听得很认真。
  “字丑就不想写字,为了提高我的积极性,我爸骗我说正常人字丑是因为笔的问题,换支笔就好了。所以到生日那天他特意买了一支好看的钢笔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
  关于手和笔的关联,他和席君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没等席君说完,他就急哄哄地发表意见。
  “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写字跟笔有关,我字写的那么丑,一定是因为我笔买的不够好看不够贵。”他理直气壮。
  席君憋笑,没忍心打击他的自信心。
  然而事实是,这么好看的笔写出来的字依旧丑的可怜,得知真相的小席君,当场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正常人换支笔都能写出好看的字,为什么偏偏自己做不到?难道说我不是正常人吗?
  为了配的上这支笔,也为了向爸爸证明自己属于正常人的范畴,她在私底下苦练了很久,这才慢慢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标准。
  席君接着往下说。
  “放在现在,这支钢笔的设计都不落俗套,小孩子嘛,都喜欢独一无二,可想而知那时候我会有多喜欢它。”
  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席君盯着它的目光极致的温柔,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当初美好的回忆中。
  在她的描述词里,一个活泼又机灵的小女孩形象被逐渐勾勒了出来。华杓很难想象,她们居然会是同一人。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那些把钢笔插在西装外套胸前口袋里的人,我觉得那身打扮特别酷,看起来特别有格调,后来不知不觉也就模仿我爸那样,天天带着它不离身。”
  华杓被逗笑了,没想到看似沉稳冷静的席君,小时候也会有这么中二天真的一面。
  “到现在,它已经成为了我的一部分……”
  摩挲着笔杆,席君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心里的滋味有些五味杂陈。
  其实在诉说笔的来历之前,她原以为自己小时候的记忆会出现模糊,毕竟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
  但在回想的过程中,席君惊讶的发现,小时候的每个细节都清晰可见,仿佛发生在昨天一样。
  她这才意识到,她的大脑比自己想象中还要珍视那段宝贵的回忆。
  拔开笔盖,席君在照片上潇洒地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席,君。
  横撇竖捺中都透着自己的风格,把端正和不羁的态度恰到好处的融合在了一起,就和她的性格一样,强大而又自信。
  “来吧,一起开工。”
  她就此打住了话题,正式发起工作的邀请。
  在此之前,华杓其实都没有特别注意过她的字,然而今天一看,小小的方块字里的确充满了难以言明的魅力。
  就连看她签名都是一种享受。
  再对比自己在照片上所谓的个性签名,和她一比较,那简直就像鬼画符一样,华杓心塞。
  明明和席君用的是同一张照片,但因为不同的字体,就连写真里的颜值好像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照片里的光芒都被他的破字而严重拉低颜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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