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证人(2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宋正行的案子,还得牵连到两年前的一次黄河赈灾。
  赈灾款项出问题,历朝历代屡见不鲜,本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大事。总归不过是过了这一朝,该杀的杀,该贬的贬。如若下面的人知趣,不痛不痒地拿一些又办事得力,皇上指不定也睁只眼闭只眼地放过去。
  可那次的赈灾却特殊在,朝廷向各州府收取的赈灾款中竟然出现了以次充好的“假银”。
  征收上来的五十万两官银之中,就有超过二十万两是参杂了其他金属的“假银”。
  二十万两,是一个州府整年的赋税收入。若是流入市场,将会导致物价飞涨,民生凋敝。
  更让人胆寒的是,那些银子是从各州府官库里来的。
  这无疑是踩在了帝王的底线上。
  皇上雷霆震怒,当即要严查。可是灾情已然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若是腾出精力严查,势必以民生作为内斗的砝码。
  最后,刑部将铸币司和下属几个官矿上下五十余人治罪,主犯畏罪自杀。这件事就再也查不下去了。
  说到底,那些人是占了洪灾的便宜,才得以脱身。
  可这天灾人祸,又从来不是人可以控制的。
  苏陌忆不信巧合。
  灾祸不可控,但上报朝廷的时间是可控的。
  那场洪灾的消息若是早到半月,皇上都不会陷入如此被动的局面。
  此事得成,须具备叁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皇上得知灾情的时机;第二,清理掉所有可深究的线索;第叁,与下属某个官矿的关系。
  苏陌忆梳理线索之后发现,朝中高官,只有宋正行具备这样的能力。
  他为官数十年,侍奉了两代君王。前朝时期,曾在矿业发达的洪州任刺史一职。而后被先帝调任刑部侍郎,升任刑部尚书不久后,被皇上任命中书令。
  可怀疑归怀疑,没有证据,甚至没有动机。一个朝中重臣,大理寺当然不能随意盘问。最后,也只能往他府中安插一个线人,以期静观其变。
  而王虎的案子,宋正行是受害者。
  案发现场不在他的府上,无法搜查。
  之前的几次问询他只应了一次,做出悲痛欲绝无所适从的模样,来来回回只交代了些没用的东西。
  如今,只要他一直以痛失所爱,避免触景伤情为借口推脱不见,苏陌忆也找不到理由来强行审问他。
  故而,这些日子以来,宋正行这边一直毫无突破。
  总不能一直这样坐以待毙。
  苏陌忆敛了情绪,抬头看着叶青道:“今夜黑天之后,与我去探一探宋府。”
  叶青瞪大了眼睛,只觉这项提议太过冒险,“大,大人要亲自去?”
  苏陌忆看着他,几乎翻出一个白眼,“大理寺中,我完全信任的人只有你一个。”
  叶青很感动,红着眼眶正要多谢苏大人的抬爱,却听苏陌忆清冷的声音响起。
  他说:“但你脑子不好使,故而我只能亲力亲为了。”
  叶青:“……”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