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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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之前坐池礼身边吃包子的男生,因为实在是好奇,探过头来,压低声音。
  他问:“池礼,那个……总和你一起走的那个男的是谁啊?我还是觉得程薄霁学哥比较好看。”
  男的?哦,男的。
  池礼看他,实话实说:“那是我朋友,临床医学的,我们四岁就认识了,从小学到现在都是一个学校的。”
  一听这话,男生兴奋了:“所以,你们是竹马?”
  池礼慢吞吞地应了:“嗯。”
  那不得了了!!
  男生直接发出了一声哼唧,就是那种看见小猫咪站起来对着半空挥爪子露出软软肚皮时候人类发出的声音。
  他眉眼弯弯,直接惊呼:“你们这种四岁就认识的竹马,叫竹马吗?拜托,这种,在我们二次元都叫正宫的耶!”
  第13章 驴sir,你好你好
  正宫是什么意思?
  池礼反应了一下,意识到这个词是所谓的“大老婆”的意思。
  池礼被这个说法逗笑了。
  ……什么啊?这个词是可以用在这里的嘛?朋友之间,也要分出最好的朋友去给名分吗?
  就默认他有很多朋友,然后给四岁认识的竹马言扶管家发卖的权力吗?
  池礼觉得好离谱。
  嫡竹马可以把他新认识的庶朋友发卖掉?
  他就笑起来了,眼睛灿若星辰,仿佛真的有一点一点的小星子和人友好地打招呼,在问好的时候,却放着小钩子。
  他是无意识的,可就是勾人。
  池礼神色不赞同:“没听过这个说法,但……”
  他不同意人家的说法。偏偏他的脾气好,他不赞同,却不影响他夸人家:“但你怪有趣的。”
  你脑回路也是神奇,兄弟。
  那哥们儿本来就是为了逗乐,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他说出这话的时候,有多想叫池礼笑起来。
  池礼长得好,人们会下意识地善待他,会不自觉地哄他,一点不谄媚的讨好足够他融入任何环境。
  所以池礼好像走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
  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像是动物的本能,是在一路长大的过程中,一直就有的东西。
  那男生望着池礼,有点讷讷,他挠挠头:“我、我就是开个玩笑。”
  他说完这个,还有自己的结论呢。
  “既然是青梅竹马,那……无论程薄霁学哥长得多好看,他赢面都很小了呀。这种竹马是输不掉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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