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新事件,老办法(3 / 6)
虽然ibm在七六年的时候将埃德加·科德的论文公开发表了,但这并不能证明拉里·埃里森没有在七六年之前就以外部人员的身份研究过关系数据库这个东西,又或者说,当拉里·埃里森敢大言不惭的表示,自己可以研究出cia想要的数据库并且只需要少量经费时……
他肯定就是抄了!
他在ibm公开论文之前就已经在偷摸的使用ibm的内部数据了!
不然的话,ibm七六年才公开论文,七七年拉里·埃里森就敢拍着胸脯和cia说此事必成?七九年就递交成果了?谁给他的勇气啊?梁静茹吗?
要知道,拉里·埃里森可不是什么名校毕业的科学家!
他所有的技术都是自学的!
在他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时,他能在一年时间里说出此事必成的话?
那其他的科学家都是啥?
废物吗?
更重要的是,他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还不一样!
沃兹那个小胖子好歹还有个好爹!
科学计算机刚一出现,他就能玩了!
出生时人家就已经在开挂了!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的行为应该属于商业间谍的范畴吧?”
伊森皱着眉头问:“芭芭拉,为什么你会给我看版权保护?”
“因为我们国家目前没有和经济间谍有关的法案。”
芭芭拉摊手道:“所有的间谍行为最后都会化作各种各样的侵权。”
“而在论文领域里面,那就是版权侵权。”
“用我刚刚给你看的《米国法典》第十七卷里的讲述解释,如果拉里·埃里森在ibm公开发表论文之前就已经基于埃德加·科德的论文研究了关系数据库模型,那他的行为就一定属于未经版权所有者允许制作衍生作品。”
“这是违法的。”
当‘违法’一词从芭芭拉的口中蹦出来时,伊森的脸上顿时就洋溢起了兴奋的笑容,因为这意味着他又可以用法律的铁拳锤人了!
可等他仔细一想后,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等等,芭芭拉。虽然我没有学过法律,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版权侵权应该属于自诉案件吧?”
“也就是说,就算拉里·埃里森侵权了,起诉也只能由ibm做?”
“噢——你这个说法并不准确。”芭芭拉摇起了头,道:“版权侵权在我们国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有些时候也会引发刑事处罚。”
“如果法院认为,某个人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故意侵害版权方的个人利益或者公司利益,那么联邦检察官就能提起公诉。”
“当然了,在此之前,那的确是要进行民事诉讼的,版权所有者或者受益所有人需要对侵权人提起诉讼。”
“所以,你说的其实也没有问题,在这个案子里面,ibm才是主导。” “必须由他们先走出第一步。”
当此事实出现后,伊森顿时就向后一倒,靠上了沙发。
他明白了芭芭拉话语中的含义,也发现了这个案件中的诸多问题。
首先,假设拉里·埃里森真的抄了,那么作为苦主的ibm才是整个案件的当事人,且不说伊森无权介入,就算介入了,那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返回顶部↑
他肯定就是抄了!
他在ibm公开论文之前就已经在偷摸的使用ibm的内部数据了!
不然的话,ibm七六年才公开论文,七七年拉里·埃里森就敢拍着胸脯和cia说此事必成?七九年就递交成果了?谁给他的勇气啊?梁静茹吗?
要知道,拉里·埃里森可不是什么名校毕业的科学家!
他所有的技术都是自学的!
在他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时,他能在一年时间里说出此事必成的话?
那其他的科学家都是啥?
废物吗?
更重要的是,他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还不一样!
沃兹那个小胖子好歹还有个好爹!
科学计算机刚一出现,他就能玩了!
出生时人家就已经在开挂了!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的行为应该属于商业间谍的范畴吧?”
伊森皱着眉头问:“芭芭拉,为什么你会给我看版权保护?”
“因为我们国家目前没有和经济间谍有关的法案。”
芭芭拉摊手道:“所有的间谍行为最后都会化作各种各样的侵权。”
“而在论文领域里面,那就是版权侵权。”
“用我刚刚给你看的《米国法典》第十七卷里的讲述解释,如果拉里·埃里森在ibm公开发表论文之前就已经基于埃德加·科德的论文研究了关系数据库模型,那他的行为就一定属于未经版权所有者允许制作衍生作品。”
“这是违法的。”
当‘违法’一词从芭芭拉的口中蹦出来时,伊森的脸上顿时就洋溢起了兴奋的笑容,因为这意味着他又可以用法律的铁拳锤人了!
可等他仔细一想后,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等等,芭芭拉。虽然我没有学过法律,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版权侵权应该属于自诉案件吧?”
“也就是说,就算拉里·埃里森侵权了,起诉也只能由ibm做?”
“噢——你这个说法并不准确。”芭芭拉摇起了头,道:“版权侵权在我们国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有些时候也会引发刑事处罚。”
“如果法院认为,某个人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故意侵害版权方的个人利益或者公司利益,那么联邦检察官就能提起公诉。”
“当然了,在此之前,那的确是要进行民事诉讼的,版权所有者或者受益所有人需要对侵权人提起诉讼。”
“所以,你说的其实也没有问题,在这个案子里面,ibm才是主导。” “必须由他们先走出第一步。”
当此事实出现后,伊森顿时就向后一倒,靠上了沙发。
他明白了芭芭拉话语中的含义,也发现了这个案件中的诸多问题。
首先,假设拉里·埃里森真的抄了,那么作为苦主的ibm才是整个案件的当事人,且不说伊森无权介入,就算介入了,那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