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涉嫌抄袭专利壁垒(7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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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罗伯特·霍尔没有接下他伊森·琼斯的这单生意,那飞利浦或许还会上门购买,但现在,看老头这样子也知道,就算飞利浦砸钱,他也不卖!
  如此一来,这一千多天可不就是无敌时间了?
  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没啥用,但对于伊森而言嘛……
  呵——
  一千多天的无敌期他都能把兵给爆满了啊!
  当此事实出现后,他便再也不用担心飞利浦和索尼的暴起了!
  因为他们没有专利。
  略略略略——
  “谢谢。”他笑着冲老教授伸出了手。
  罗伯特·霍尔翻了个白眼,和他用力一握。
  同时还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现在满意了吧?我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和你说清楚了,所以接下来你能让我把电话打完吗?”
  “我是真的想要知道,飞利浦到底用没用我的技术。”
  “当然——”伊森大笑的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我其实也想知道。”
  “你忙吧,我等你。”
  是的,现在的伊森的确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优势!
  如果飞利浦真的用了罗伯特·霍尔的专利,那他们命运游戏就不是涉嫌抄袭了,而是专利壁垒了啊!哈哈哈——
  啊不对!现在不能笑!
  因为现在笑了,那就太像反派了啊!
  啊哈哈哈哈——
  注:1电话的专利是两个人在同一天申请的,但因为贝尔的申请表在前面,是当天的第五个,所以他按照先后顺序的原因获得了专利(官方说法)。2罗伯特·霍尔的发明直至现在还在被用,那是绕不过去的技术。3现实中的索尼是在八二年发布的光碟机,飞利浦在八三年发布,没有一家公司愿意给别人多缴专利费的,这是现实。4光盘播放器除了涉及到半导体激光二极管的专利外,还涉及到了另外两个专利,us 3,501,586和us 3,795,902。这两个专利的发明人詹姆斯·拉塞尔的确是罗伯特·霍尔的前同事,现实中索尼和飞利浦也绕不过这两个专利,因为年限太长等不到到期,所以他们只能拿授权。这是一九九九年写在麻省理工官网上的内容(因为迭代的关系,目前只有互联网档案馆有映射件了),同时,那上面还记载了,截止1985年,詹姆斯·拉塞尔一共拿到了26项光盘专利,看起来索尼和飞利浦赚的很多,但授权费给的也多。
  (本章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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