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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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丁家想要活下去,只能依附自己的团队,大家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他定尽心尽力行事,不会让这条船沉下去。
  正因为如此,他才将在青梅县私藏的兵器全部交出来。
  这些兵器,刀剑只有几把,其余全是重弓,配的也都是战箭,其中还有不少穿甲箭。
  武器藏在马车的夹层,没有任何人知晓。
  顾瑾准备前往东城时,带上它们。
  丁荣贵还在忙,隔壁大宅传来悦耳的丝乐声。
  吴雨喝着美味琼浆,望着厅中长袖歌舞的美人,醉眼朦胧。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过过这么好的日子。
  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无赖小人,但他不蠢。
  干爹吴广峰在京权利滔天,却在乡野收自己做干儿子,不过是觉得自己没有读过书,不识字,愚笨好掌控而已。
  他就是干爹养的狗,借着这个狗儿子的身份,在京大肆捞金。
  无所谓。
  只要每日能花天酒地,吴雨甘愿当干爹的狗。
  毕竟,之前在村里当人的日子比当狗可要难受多了。
  吴雨又喝了一杯酒,他起身冲到美人中,拉住一个最漂亮的抱入怀中……
  当狗好啊,就算自己再不学无术,看在干爹的面子上,美人们就不敢不伺候。
  这些美人,可比以前村里的村姑强百倍,还不敢冲他翻白眼,辱骂他!
  对了,这些美人还不用花钱,都是别人送的。
  这宅子,也是别人送的。
  权势真他爷爷的是个好东西!
  第393章 晟修之
  吴雨正感叹,一个身材修长面相俊美的青年从门口进来。
  他在低眉时,眼神里露出一丝嫌弃之意。
  晟修之走过去,掩饰住自己不耐烦的神情,将被吴雨抱住的女子拉开:“吴弟,好兴致啊。”
  吴雨正亲得兴起,怀中人陡然消失,正要破口大骂,见是晟修之,忙收住了口。
  干爹虽然对他不错,但那些权贵送的礼物可全被据为己有。
  只有晟修之送的宅子和美人点名是给他,干爹才不情不愿没有接手。
  于吴雨而言,晟修之就是他的财神爷。
  财神爷么,自然不能得罪,还得将他供起来!
  吴雨脸上堆满笑容:“是晟兄啊,怎么大晚上的过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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