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胭脂千恩万谢,又说了许多好话,这才走了。
  转眼到了十四,江志偷偷叫了胭脂去书房,从一本书的夹缝里抽出来两张各五两的银票,叹了口气,“我知你明儿要进城同那小子过节,也罢,你把这十两银子捎给他。常言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的,哪里能缺了花费?我也只能拿出来这么多了。”
  十两银子,对江家而言是个大数目,胭脂心中十分不是滋味,张了张嘴,低声道:“他倔得很,我给都不要,只怕是不成的。”
  “惯的他!”大约是临别在即,江志既舍不得,又气恼儿子预备跟自己不告而别,愤愤道,“就说我说的,若不要,也不必再姓江了!”
  胭脂嗯了声,又问:“那你如何跟她讲?”
  这几年下来,江志虽然抄书、替人写字等赚了些银子,可花费同样大得很,手头绝不可能攒下如此多的私房,少不得是借口从隋氏手里骗的。
  可这么大笔银子回头若突然没了,万一隋氏闹腾起来,江志只怕又要难熬。
  “我自己挣的银子,给我儿子花用天经地义!”嘴上是这么说,可江志一想起来隋氏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场景,也有些头皮发麻,不自觉就心虚了,只硬撑,“你不必管,给他就是。”
  “真没事儿?”
  “自然无妨。”江志说完,又见胭脂眼带笑意,知道这是被闺女打趣了,也不觉有些羞恼,结结巴巴的道:“老子自己赚的银子,给儿子那是正经,天地君亲师,便是那小子翅膀硬了,照样也得听老子的!”
  他是个读书人,又素性温和宽厚,除了学问上争论的事,同谁都没红过脸。这会儿被逼急了却满口“老子”“老子”的,陪着那张虚张声势的脸便显得十分滑稽,胭脂噗嗤笑出声。
  其实她虽悲伤母亲离世,但对江志续弦的事情早有准备。毕竟江志还这样年青,又不事劳作,总不可能孤身一辈子。
  她总不能强求世人都如自己所期盼的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胭脂的母亲,也就是江志的原配是个文静从容的女子,知书达理,两人过得也算琴瑟和谐,谁知继室隋氏竟是个少有的事儿精……
  晚饭的时候,江志突然宣布过了十五就要出门游学。
  胭脂和隋氏俱是一愣,尤其是前者,电光火石间便明白江志是预备把那十两银子的去向混在这里头糊弄过去了。
  隋氏的心情十分复杂,既希望自家男人走了,她好施展大计;又怕留下自己孤身一人……
  过了许久,隋氏才笑容僵硬的道:“当家的,眼看着天就要凉了,何不等明年开春再去?再说,如今我有孕在身,你不在家,我好生害怕。”
  江志却早已打定了主意,且银子都交出去了,哪里能退让?当即大手一挥道:“读书求学是何等要紧的事,哪里耽搁得起!就是入了秋才好呢,登山远眺,红枫遍地,更有一番滋味。”
  倒也不算托词,上月就有几位同窗邀他同往的,只不过他手头还有几本书没抄完,时间不凑巧,这才拖到现在。
  如今既得了空,自然该抓紧时间启程的,不然等隋氏月份大了,他更脱不开身。这会儿早走,差不多就能赶在生产之前回来,也算两不耽误。
  见隋氏和胭脂都没言语,江志算了下时间,想了又想,这才很有些肉痛的道:“你身子不便,胭脂又是姑娘,不该太过劳累,这样吧,赶明儿先去找人牙子,买个手脚麻利的使唤丫头来罢。”
  一听又要花钱,隋氏只觉得心尖儿都木了,可转念一想,若是不雇丫头,回头自己真有个什么,胭脂那浪蹄子是必然指望不上的。若有个丫头,也是个臂膀,来日那事儿要是发作起来……
  左右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买就买!
  胭脂却觉得这主意不错。
  反正那些钱无论如何都花不到自己身上,买个丫头也好,自己也能轻省些。
  隋氏素性张扬,晚饭过后便收拾的整整齐齐去村里逛去,不出一个时辰,全村上下都知道江志心疼媳妇,要买个丫头伺候。
  且不说多少人艳羡不已,却是有更多人唏嘘无限,只说原配命苦,生前没捞着好,死后男人却对着那妖精铺张……
  次日一大早,江志就出门会友,商议出行的事情去了。
  胭脂刚收拾了朱嫂子帮忙做的两身衣裳,还有自己这几天起早贪黑绣的几十张手帕子出门,就见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妈子领着几个黑瘦的小丫头进来,隋氏穿了身平时舍不得穿的鲜亮衣裳,正坐在院中央嗑瓜子。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