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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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金兰殊沉吟了半晌,才合上文稿,说,“这也不是命题作文,太过附会反而不自然。我们就用贾克琳刚刚提交的那个。”
  其实无论选哪一个,对贾克琳都是一样的。因此,贾克琳一边朝金兰殊点头答应,一边斜瞥曹大头一眼,露出胜利的笑容。
  既然方案定了下来了,品牌部的效率还是很高的。广告很快就落地了。
  宋风时怀着要看看自己“亲儿子”的心,专门到了他曾经工作的那个购物广场,看着广场中央竖立的大幅海报。海报里,年轻美丽的女模特逆着光灿烂微笑,穿着宝梵琉新款的黑色纱裙,纱裙上缀着奥地利水晶,在阳光下如暗夜里的星辰般闪闪发亮,细长的腿配了一双新款白鞋。下方一行分明的字“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呼……”宋风时仰头看着这个大海报,连日来的烦闷总算是一扫而空,代之以丰富的成就感。
  除了成就感之外,还有一种浪漫的感觉……
  就像……这是写给金兰殊的情书一样。
  其实,没有人能定义什么是“最好的年纪”,也没有人能够预测自己会在什么年纪遇见什么人。
  看着那盆开了的兰花,宋风时觉得,在当年二十出头遇见了二十出头的金兰殊、在现在成熟的年纪遇见不太成熟的金兰殊,都是很难得的奢侈品了。
  他是这么想的。
  “是你吗,小宋?”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宋风时惊讶地转过头,看见了许久不见的刘易斯先生。
  第三十二章
  刘易斯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含笑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有些吃惊,但还是习惯性地对人露出微笑:“嗨,怎么是你呀?”
  刘易斯笑着说道:“还真是巧呢。”
  刘易斯说着,又抬头看了看那大幅的海报,说:“这是宝梵琉的新广告?”
  “嗯,是的。”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好像上苑春从不打广告?”
  “是的。”刘易斯开玩笑地说,“省钱呀。”
  宋风时也笑了,说:“这话说的……是你们东西好,‘酒香不怕巷子深’,不必费劲儿吆喝。”
  “那可不敢,宣传肯定是要有的。”刘易斯朝宋风时温和一笑,“好比今天,就有宣传活动。您能赏个面、捧个场吗?”
  “那么巧?”宋风时顿了顿,又开玩笑说,“可不会又叫我花钱买东西了吧?实话说,上次那70欧买的筷子,我都没舍得用呢。”
  “那就不对了,再好的东西都是给人用的。不然那钱才叫白花了呢。”刘易斯一边笑着,一边领宋风时往商场中央走去。
  这是上苑春难得的一个比较具有开放性的活动。现场还有媒体朋友。
  他们上苑春从不打“广告”,但不代表不宣传。比如这次的活动,明天就会见诸各大报章、媒体。
  宋风时跟在刘易斯的背后,盯着他的背脊看,便发现刘易斯今天穿的衣服很轻薄,贴着身体、随风而动,隐约能勾勒出腰肌的线条。这布料不但质感特殊,颜色也有些奇异,是一种不均匀的深褐色。以宋风时当导购多年的经验而言,这样的衣服挂在架子上肯定不好看,像一张烂纸,但是穿在刘易斯身上就格外风流蕴藉了。
  刘易斯转过身,见宋风时盯着自己的衣服看,便解释说:“这是竹纤维做的衣服,属于我们的‘竹衣’系列。”
  “哦,那真是很厉害!既古典,又创意,还环保。”宋风时不觉点头,只是觉得这样的衣服不好卖吧,太难穿得好看了。
  “其实这衣服也不好穿,是吧?”刘易斯笑笑,仿佛看出了宋风时的真实想法,“就是为了符合今天活动的主题,我才穿的。”
  宋风时顺着刘易斯的指示,抬眼一看,见商场中央搭起了一个一层楼高的竹棚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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