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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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钱背后在差不多地方果真有字,却不是他写的那俩字(郜山),而是“猪头”。
  女生们凑过去看:“猪头?你在说自己吗,郜山?”
  “……”郜山连忙又看两遍,确实是“猪头”。
  女生们说:“这两个字的字迹比你的好看多了,真是你写的?”
  郜山说不出话来。
  陈荏也问:“郜山,这是你的钱?”
  他听到嗓子深处的嘶嘶声,甚至感觉到鳞片在修长的脖颈上生长,他要咬人了。
  郜山灵机一动:“是!是我的钱,你把我的字擦了重新写的!”
  陈荏问:“你还在用铅笔写字?”
  “对!”郜山硬着头皮,“陈荏,陈狗,你真狡猾,居然毁灭证据!”
  “那是我写的。”有人在人群后面说。
  同学们猛地两边分开,只见林雁行站在后门口,因为感冒而鼻尖发红,但仍穿得很少,篮球短裤下露出两条长而矫健的腿。
  林雁行无论何时都是叫人惊艳的,叫人移不开眼神。
  他笑闹的时候阳光灿烂,爽朗而坦荡,让你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开心的家伙;他发怒的时候又狠又冲,你觉得一座山压下来也没这么可怖,因为他说不定真会弄死你。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变成了郁明,心提到嗓子眼,大气不敢出。
  陈荏的肩膀一下子松懈了。
  ……啊,他的老板、粮票、好饭碗来了,没他表现的机会了。
  可惜。
  他桌肚里有一只空啤酒瓶,早上被踩掉了鞋子后,他去教师宿舍那边的垃圾箱捡的。
  知道被啤酒瓶砸脑袋的感受吗?
  碎玻璃四溅,满眼血雾,思维截断,像是被人从天灵盖放了一枪。
  陈荏真不在乎砸郜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担心的是自己个子太矮,手上劲小,砸不出效果来。
  所以他原本打算砸桌沿、砸窗沿,甚至砸自己,反正够吓人就行。
  林雁行来了就算了,别吓着他,那是小陈哥哥的命。
  大家自然而然地让开一条道,林雁行朝郜山走去。
  “那两个字是我写的。”林雁行的声音里压抑着怒火,“我不但写了‘猪头’,我原本还打算画一只猪,陈荏没让,说我污染人民币。”
  他走到郜山面前,抵着,眼神凌厉充满威慑:“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写的吗?”
  “九月份,也就是两个多月前。陈荏偷了你的钱,你两个月才发现,你他妈还真细心啊?”
  陈荏又无声地笑了。
  没错,那张十块钱是他的,原本就夹在语文书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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