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遥相顾(2 / 3)
想起前几日,江一琳对她说:“丹菁,外面的天地很广阔,你前面的路还很长,不妨就以经营歌舞坊作为你新生活的第一步。”她侧头看向丹菁,丹菁却一碰她的目光就把头低了下去,江一琳清楚丹菁心里的结,决定直言道破,彻底解开这个心结。
“你是不是觉得刘谦对你做过那样的事,你就只能跟了他?”
丹菁低着头,声音略带着颤说:“奴婢一辈子服侍七小姐,不嫁人!”
“傻话!人生还那么长,难道为了一个男人就结束了?”江一琳想了想,“丹菁,等你见识过外面的天地,认识更多的人,如果你心里还想跟刘谦,我会成全你!但在那之前,我希望你解开心内的枷锁,抬头看看天空,看看这么美丽的天空,你会把那些不开心的事情都忘了的。”丹菁有点反应不过来愣愣地抬头看了下天,又看了看江一琳,还想说什么,江一琳半仰着头看着天一动不动,丹菁终是把话咽了回去,也随她呆呆地看着天空了。
听到白灵芸说道:“《墙头马上》,你要改这剧?”
宋敬洲:“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白朴写这故事也是来源白居易的诗,我为何就不能改他的剧?”
丹菁想到江一琳让她来歌舞坊要多学多问,她便问道:“这是个什么故事啊?”
宋敬洲给她解释,“说的是李千金,是洛阳官宦人家的小姐,刚过二八年华,因长年不出闺门,对外面的世界格外好奇,便爬上梯子登墙,看院外大街上的风景。突然她见到一个俊美至极的书生骑马经过,两人四目相对,一见钟情。骑马的书生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而是工部尚书裴行俭的儿子裴少俊,但千金并不知晓。裴少俊当时年过十八岁,墙头惊鸿一瞥,觉得千金貌若天仙,一时间心潮涌动,文思泉涌,便写了首诗,抛进了李家的墙内。躲在墙后的千金拾起诗来看了看,微笑着回赠一首抛出去。此后,两人便以诗传情。”
“李千金的乳母发现二人偷偷交往,可怜他们相恋辛苦,便帮他们两个私奔。裴少俊遂把千金偷偷带回家藏在后院,整整七年,裴家人都没有发现千金的存在。在这七年当中,李千金为裴少俊生了一儿一女。有一次两个孩子在玩耍的时候被工部尚书裴行俭发现了,几番追问儿子裴少俊,才知道他竟然早已暗结连理,便大骂李千金不知礼数,迫使裴少俊休了她。李千金据理力争,但裴少俊却拗不过父亲的威逼而休了她。痛苦异常的李千金唯有回到洛阳,却发现父母双亡,一时间悔恨不已,想着当初只顾着情情爱爱,可七年下来却落得被休的下场,父母又双双亡故,她万念俱灰,去了父母的坟前守孝。”
“后来,裴少俊中了进士,担任洛阳令一职,将父母接到洛阳,打算与千金再识前缘。但是千金那时早就断绝了复婚的念头。而且她痛恨裴少俊就那样休了自己,缘分已被隔断,还有什么可续,于是死活不肯答应复婚。而裴行俭这时知道了李千金竟然是自己的旧友李世杰之女,便主动跑去跟她道歉,希望她再做自己的儿媳妇。千金被求得心烦,又看到自己的儿女抱着她的腿不肯松开,无奈之下只好原谅了裴少俊。总之,结局一家团圆,皆大欢喜。”
丹菁听了,瞠目结舌,惊讶至极,“这女子好大胆啊!”
白灵芸问宋敬洲:“你是打算把这结局给改了?”
宋敬洲:“裴少俊这男人太混蛋了,休了李千金,可谓是无情又无义。他想挽回就挽回,不是太便宜了他?我想李千金值得更好的男子去珍惜爱护她。”
丹菁惊疑的拧起了眉,瞪着宋敬洲,“你想李千金再嫁给别的男人?”
宋敬洲不由的挑了挑眉,“有何不可?”
丹菁脱口而出,“好女不侍二夫。”
宋敬洲接口更快,“狗屁!我偏要说,女人就应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他说,“李千金在面对爱情时够坦诚坚贞,在决裂的那刻也够坚定果断。女人们都应该向她学习。”
“可是……”丹菁说,“她和那裴公子连孩子都有了,还会有别的男人愿意娶她?这样的事情说不通啊!”
白灵芸道:“若那个男人因此而看轻了她,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宋敬洲拍手大笑,“说的好!”他回身在丹菁头上重敲了一记,“你呀,你是怎么回事呢?和这个芸丫头这么要好,竟然连她一星半点的离经叛道都没学到。还是一脑袋的三贞九烈,像榆木疙瘩一样,我看呀,你这脑袋三斧子五斧子都劈不开。”
丹菁摸着发疼的脑袋,瞪他,“我只是一时想不明白,慢慢想想就会懂了。”正说着话,有小丫头敲门,说:“丹菁姐姐,裁缝过来了,请您过去商量戏服的事情。”
“来了。”丹菁忙开了门,去了。
白灵芸继续对宋敬洲说道:“这样的改编很大胆,不如排演两个结局,看看哪个效果更好,这也是吸引观众的一个噱头。”
宋敬洲点点头,“也行。”他看白灵芸一眼,似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耸肩一笑,改了话题,说起京城最近“百花宴”。
百花盛开,也是京城贵女们的赏花时节,“百花宴”便是为名媛们设置的一个聚会,也为各位名门淑媛提供了争奇斗艳的舞台。有时,王孙子弟也会去赏“花”。
宋敬洲说:“听闻今年魁冠花首是位冷美人,有人悬赏求计,谁能引得她一笑,赏金千两。”
白灵芸:“难道要烽火戏诸侯吗?”
宋敬洲笑道:“通常美丽女子都乏味的很,有才气的又因两者兼备而自傲,以聪敏自恃,难以亲近,故作一幅高冷姿态。”
白灵芸:“开不得玩笑,戏谑不得的绝顶女子,哪有慧诘可言?”
宋敬洲笑道:“不过咱们可以想个博美人一笑的主意,得那千两金。” ↑返回顶部↑
“你是不是觉得刘谦对你做过那样的事,你就只能跟了他?”
丹菁低着头,声音略带着颤说:“奴婢一辈子服侍七小姐,不嫁人!”
“傻话!人生还那么长,难道为了一个男人就结束了?”江一琳想了想,“丹菁,等你见识过外面的天地,认识更多的人,如果你心里还想跟刘谦,我会成全你!但在那之前,我希望你解开心内的枷锁,抬头看看天空,看看这么美丽的天空,你会把那些不开心的事情都忘了的。”丹菁有点反应不过来愣愣地抬头看了下天,又看了看江一琳,还想说什么,江一琳半仰着头看着天一动不动,丹菁终是把话咽了回去,也随她呆呆地看着天空了。
听到白灵芸说道:“《墙头马上》,你要改这剧?”
宋敬洲:“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白朴写这故事也是来源白居易的诗,我为何就不能改他的剧?”
丹菁想到江一琳让她来歌舞坊要多学多问,她便问道:“这是个什么故事啊?”
宋敬洲给她解释,“说的是李千金,是洛阳官宦人家的小姐,刚过二八年华,因长年不出闺门,对外面的世界格外好奇,便爬上梯子登墙,看院外大街上的风景。突然她见到一个俊美至极的书生骑马经过,两人四目相对,一见钟情。骑马的书生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而是工部尚书裴行俭的儿子裴少俊,但千金并不知晓。裴少俊当时年过十八岁,墙头惊鸿一瞥,觉得千金貌若天仙,一时间心潮涌动,文思泉涌,便写了首诗,抛进了李家的墙内。躲在墙后的千金拾起诗来看了看,微笑着回赠一首抛出去。此后,两人便以诗传情。”
“李千金的乳母发现二人偷偷交往,可怜他们相恋辛苦,便帮他们两个私奔。裴少俊遂把千金偷偷带回家藏在后院,整整七年,裴家人都没有发现千金的存在。在这七年当中,李千金为裴少俊生了一儿一女。有一次两个孩子在玩耍的时候被工部尚书裴行俭发现了,几番追问儿子裴少俊,才知道他竟然早已暗结连理,便大骂李千金不知礼数,迫使裴少俊休了她。李千金据理力争,但裴少俊却拗不过父亲的威逼而休了她。痛苦异常的李千金唯有回到洛阳,却发现父母双亡,一时间悔恨不已,想着当初只顾着情情爱爱,可七年下来却落得被休的下场,父母又双双亡故,她万念俱灰,去了父母的坟前守孝。”
“后来,裴少俊中了进士,担任洛阳令一职,将父母接到洛阳,打算与千金再识前缘。但是千金那时早就断绝了复婚的念头。而且她痛恨裴少俊就那样休了自己,缘分已被隔断,还有什么可续,于是死活不肯答应复婚。而裴行俭这时知道了李千金竟然是自己的旧友李世杰之女,便主动跑去跟她道歉,希望她再做自己的儿媳妇。千金被求得心烦,又看到自己的儿女抱着她的腿不肯松开,无奈之下只好原谅了裴少俊。总之,结局一家团圆,皆大欢喜。”
丹菁听了,瞠目结舌,惊讶至极,“这女子好大胆啊!”
白灵芸问宋敬洲:“你是打算把这结局给改了?”
宋敬洲:“裴少俊这男人太混蛋了,休了李千金,可谓是无情又无义。他想挽回就挽回,不是太便宜了他?我想李千金值得更好的男子去珍惜爱护她。”
丹菁惊疑的拧起了眉,瞪着宋敬洲,“你想李千金再嫁给别的男人?”
宋敬洲不由的挑了挑眉,“有何不可?”
丹菁脱口而出,“好女不侍二夫。”
宋敬洲接口更快,“狗屁!我偏要说,女人就应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他说,“李千金在面对爱情时够坦诚坚贞,在决裂的那刻也够坚定果断。女人们都应该向她学习。”
“可是……”丹菁说,“她和那裴公子连孩子都有了,还会有别的男人愿意娶她?这样的事情说不通啊!”
白灵芸道:“若那个男人因此而看轻了她,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宋敬洲拍手大笑,“说的好!”他回身在丹菁头上重敲了一记,“你呀,你是怎么回事呢?和这个芸丫头这么要好,竟然连她一星半点的离经叛道都没学到。还是一脑袋的三贞九烈,像榆木疙瘩一样,我看呀,你这脑袋三斧子五斧子都劈不开。”
丹菁摸着发疼的脑袋,瞪他,“我只是一时想不明白,慢慢想想就会懂了。”正说着话,有小丫头敲门,说:“丹菁姐姐,裁缝过来了,请您过去商量戏服的事情。”
“来了。”丹菁忙开了门,去了。
白灵芸继续对宋敬洲说道:“这样的改编很大胆,不如排演两个结局,看看哪个效果更好,这也是吸引观众的一个噱头。”
宋敬洲点点头,“也行。”他看白灵芸一眼,似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耸肩一笑,改了话题,说起京城最近“百花宴”。
百花盛开,也是京城贵女们的赏花时节,“百花宴”便是为名媛们设置的一个聚会,也为各位名门淑媛提供了争奇斗艳的舞台。有时,王孙子弟也会去赏“花”。
宋敬洲说:“听闻今年魁冠花首是位冷美人,有人悬赏求计,谁能引得她一笑,赏金千两。”
白灵芸:“难道要烽火戏诸侯吗?”
宋敬洲笑道:“通常美丽女子都乏味的很,有才气的又因两者兼备而自傲,以聪敏自恃,难以亲近,故作一幅高冷姿态。”
白灵芸:“开不得玩笑,戏谑不得的绝顶女子,哪有慧诘可言?”
宋敬洲笑道:“不过咱们可以想个博美人一笑的主意,得那千两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