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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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一到,沈固觉就从车上走了出来。
  高大的男人穿着黑色的大衣,打着发蜡的头发在冬夜的夜风显得有点凌乱,耿河声看到他,朝他走过去的路间,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委屈。
  一个已经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成年人身上是不可能有委屈这种情绪的,但被沈固觉深爱了几年的耿河声乍见到这个男人,就觉得自己的心瞬间退化成了一个有人依靠的孩子。
  这可真不是种什么好爱,耿河声走近张开双臂上前抱住他的男人的怀里,在男人怀里深深地吸了口气。
  这人是从酒席中过来的,他身上还闻得到一股醇厚的酒香味。
  很多次,很多次,他都这样来到耿河声身边,不计时间,不计麻烦,穿越千山万水,用一次又一次及时的出现,来到耿河声身边,告诉耿河声,我永远值得被你依靠。
  ps:真是不容易啊,一早狂奔着写,写到这个点,终于写到了天凉王破沈的出场。
  想想,写浮夸狗血文这一行,我还是有那么一点道行的。
  第七章
  他埋着头不出来,沈固觉很温和,很轻柔地摸着他的头,也没说话。
  这是一个一直以来,耐心都很足的男人。
  他明明可以不用过来,手底下多的是能处理这种情况的人,但他还是来了。
  但自己屁股后面还跟着一堆人呢,耿河声把心里那点突然冒出来的委屈与随之而来的缱绻压了下去,抬头牵起他的手,带着他往家人那边走。
  “这是大嫂。”
  “大嫂。”
  “这是二姐。”
  “二姐。”
  “这是二姐夫。”
  “二姐夫。”
  除了大哥还被押着不放,二姐和二姐夫都赶回来了,介绍完比他大的,就是介绍侄子他们了。
  “这是大哥家老大,耿清浑。”
  “你好,清辉。”叫同辈的时候,沈固觉还只是握手亲切地称呼他们,等到小辈,他还温文尔雅地在名字前面多说了个“你好。”
  你好,清辉……
  这把身边带着老婆的叫得耿清辉整张直男脸满脸通红,他被人握着手,僵在了原地,都不知道回招呼。
  临到他老婆,他老婆压根儿没在意他,这个人一走到他们跟前,她的视线就全部在面前这个脸孔和气质英俊逼人得就像直接在人的心口砍了一刀的男人身上了,等到人家握了她的手,她痴痴地看着人家忘了说话,身边婆婆突然说了句:“她叫红红,秦红红。”
  自家小叔子不知道侄媳妇叫什么,看向儿媳妇,儿媳妇傻了,小脸连着耳朵一起红了,她结婚那天都没见她这么痴迷,耿家大嫂看着,冷静地替自家儿媳妇回答了询问。
  “你好,红红。”沈固觉礼貌松手。
  红红害羞得弯了腰,连连道:“你好你好,哦,不不不,您好您好。”
  沈固觉微微一笑。
  秦红红被婆婆拉到了一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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