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该发生的强奸(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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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来了,我告了假,和他吃晚饭后出去压马路。我没有男朋友没有情人,不觉得陪杨压马路过分。
  杨有点小帅,大学生,180cm高,很有才华,所以我静静地听他说东说西。
  我们在流芳镇的马路遛弯。
  路过的警车碰到我们,把我俩抓了起来,怀疑我俩是卖淫嫖娼的。
  谁卖淫嫖娼在马路上遛弯?
  这种无中生有的执法,简直是荒谬滑稽到了极点。怎么解释也不听,警察的态度特别粗鲁,人权?不知道那是啥!
  那时候,整个中国的警察几乎都这样,不过20年后,却完全扭转过来。
  警察把我的一只手戴上手铐,锁在走廊的栏杆上。然后带走杨,单独审问他,把我一个人扔在走廊。
  我骨架纤细,他们就算锁最小的扣子,我的手掌骨一合拢,就从手铐里轻轻挣脱了出来。
  我看着自由的手,再看看手铐,很茫然,我该怎么办?回酒店找老板?
  不行,杨,怎么办?他是来看我的,他出了事我不能不管,哪怕我管不了。于是我上楼,挨个屋找,找抓我的警察。
  这个时间很短,我很快就找到了他——戴眼镜的年轻警察,他很惊讶;很凶,他问我:“谁放了你?”
  “我的手太小,手铐拷不住。”
  警察和我一样,也一脸蒙圈茫然,出去研究手铐,不一会儿回头看我的手,两下好一顿比量。
  我猜他明天会把这件事,当成新鲜事告诉他的领导。看来,他也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
  他问:“你为什么不逃走?”
  “为什么逃走,我又没犯错……”
  他突然很生气,提高声音骂我:“操你妈的,你好人不做,去做婊子做妓女!”
  我回答:“你骂我可以,别骂我妈,我妈特老实一农村妇女,还有,我真没卖淫。”
  以后的事我记不清了,很模糊,这个警察不骂我了,和我聊天,越聊越温和,最后简直是平易近人。
  期间,眼镜警察一直和我在一起,给了我水喝,问我饿不饿?水喝了,饭没吃。
  这件事从晚饭后折腾到午夜,警察决定无罪释放了我们。
  午夜,我和杨终于见了面,他送我回酒店,没有出租车,我俩只能走路。
  路上又遇到警车,接受盘问,和刚刚的派出所通电话,给我们作证,我俩才无罪释放。
  酒店的门关了,我没叫门,一拍打,不知道会惊醒多少人的好梦,算了。
  我们去了附近开房。
  小镇的民宿式旅店,很大很多房间,也很干净。没有客人,只有我和杨,
  我们开了相对的两间客房。
  我洗完澡,锁了门。杨来敲门,说的理由我忘了,我并没怀疑,放他进来。
  我的天性如此单纯,总是轻信于人,没有边界意识,没有保护意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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