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姐症/我给姐姐当狗的那些年 第7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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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记得这小子当年的不结婚宣言。
  多么可笑呀。看吧看吧,打脸了吧,遇见喜欢的人就是要给她花钱的呀。
  在她看不到的角落,李尽蓝垂眸看账单后面的零,表情似愠似笑。巫染一见他生了气,忙说我回头给你报销。
  她这合作对象可真抠门儿。
  生意场下还跟人斤斤计较。
  “不过是场面活,做给你姐看的。你越给我买买买,你姐越觉得你爱我,咱们后面的计划才能施展下去。”
  李尽蓝仍然面无表情。
  “你最好不是在耍我。”
  “我去!怎么会呢?!”
  巫染搞得自己急头白脸。
  “我什么时候耍过你!咱俩打交道这么多年,我什么人你不知道?”巫染自觉难以辩驳,战绩实在不算可观。
  “行,最后一招,不成功便成仁!”
  于是,中途李尽蓝借口去卫生间。
  巫染放下刀叉,朝谢欺花摊牌了。
  “我挺喜欢尽蓝的,姐姐。”她说,“但是……我不太喜欢您,不知道您和我相处了一天,看不看得出来。”
  谢欺花愣了愣,巫染不喜欢她吗?
  她从小到大还没招过同性的厌恶呢。
  这真新奇。
  “这有啥。”她还找补,“你是和李尽蓝在一起,又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巫染竟无语了一瞬。
  她很快拉回主动权:“您没懂我的意思,我们家很传统的,如果我真和李尽蓝在一起,那就算他入赘了。我不希望他再和您有任何联络。所以,我希望李尽蓝跟我一起搬到北京去。”
  “那……”谢欺花说,“好处说完了,坏处呢?什么时候搬?就现在啊?咱们回去收拾李尽蓝的行李?”
  “什么?!”巫染差点端不稳酒杯,她还从未遇见过这样奇葩的家长。
  弟弟是说扔就扔的东西吗?
  “你愿意和我家小子谈婚论嫁,这是好事。”谢欺花复杂地叹息一声。
  “都二十五六了,你知道吗,别说谈恋爱了,连姑娘家家的手都没牵过,我看他弟以后也是步他后尘……”
  怎么把话题扯远了,巫染赶紧制止:
  “姐姐,我是认真的,你明白吗?”
  “我也是认真的呀。”谢欺花的目光涵盖了祈求,“你把李尽蓝带走吧,带到北京去,或者带到北极都行。”
  “你要是不喜欢我,我不去看他不就行了?反正他都成家了。他弟能去看他吗?他弟挺爱他的,他也爱他弟,他们兄弟俩感情比我要好太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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