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姐症/我给姐姐当狗的那些年 第11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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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看来,李封光临行前就知道会出事?可若是那样,他为何带上李母?为什么不先交代好后事,把孩子留给有抚养能力的人呢?他明明与霍大哥交好,理应知道对方是能托付的人。
  唯一的解释。
  这就是巧合。
  他并不知道这起意外。
  恰好他没有带上俩孩子。
  恰好那位残忍的私生子。
  ———也就是李尽蓝和平玺的小叔。
  他并没有追究到两个孩子的头上。
  又或许,这位名义上的小叔确实做了什么,只不过,两位孩子福大命大,侥幸的逃出生天。想到这里,谢欺花冒出了一身冷汗:“这个狗东西!还好你和平玺没跟着李纭回美国去!”
  这回去还得了?
  斩立决的节奏。
  “李纭不清楚这些。不过他筹到赌资回美国后,确实和李映重有交集。”
  “李映重,就是你那小叔的名字?”
  事实上,这位小叔太年轻了,李封光还读大学的年纪,他就以家中最幼子嗣的身份住进来。在这之前,他的生母去世,也是无依无靠才寻了过来。
  也就是说,当时的幼子李映重也不过十七八岁,却能够把整个李家搅得血雨腥风。一个人,普世意义上的人,如此年轻,却能做到‘如此’地步?
  李家或许有精神病遗传史也说不准。精神病这玩意,要么出精英、要么出疯子,要么出精英和疯子的结合体!
  “可———”突然接受大量信息。
  谢欺花脑子里乱糟成一坨浆糊。
  她试图捋清思路:“李映重,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当时毕竟还是个……”
  孩子。
  这么说合适吗?
  可李尽蓝当时不也是个孩子么。
  依旧选择背井离乡、远赴重洋。
  “他是祖父情妇的孩子,生母去世后他就投奔到李家大宅……那时候,包括我们的父亲在内,所有人都被他人畜无害的表象给骗了。”李尽蓝说到这儿,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
  “他利用了祖父这些年的愧歉,得到他的偏爱,并且在他的膝前吹偏风,说李家几兄弟都觊觎祖父的遗产。”
  其实李映重占理的。谢欺花曾听李父聊及家族内斗争严重,然他未说手足相残的细节,只说自己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也不想孩子们重复上一辈的命运。从他的语气,那是必然趋势。
  “……他们不是一点错没犯。”
  若他们真的不觊觎,大可像李父一样避而远之,何必斗个你死我活,最后反而让李映重占了便宜?身内身外,三兄弟都对遗产重了私欲,轻易被外人挑拨,这才是李映重得手的关键。
  “……没错。”李尽蓝轻声。他的姐姐,向来头脑清晰,有自己的独断,不会轻易被旁人左右。这一点,不光体现在她决策时,也体现在她看待每一件事物的态度。她没那么好糊弄。
  “李家三儿子的争夺,即便最后血流成河,都没有牵连到李映重,他手上始终是干净的。”李尽蓝顿了顿,“只有一件事,他做得太心急了,因为那时候祖父遗嘱已经快拟好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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