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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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杏两树的花瓣渐渐开始凋谢, 长出不少青色的小果实。
  柳絮飞,花瓣落。
  “阿嚏!”
  这是牛大志坐在如意小馆门口,打的不知第几个喷嚏。
  “牛捕头, 这是雁雁姐姐炖得枇杷水, 你先用热气熏熏鼻子, 再喝,会好受些。”
  阿福乖巧地给牛大志端来了一碗鲜枇杷与枣子一块炖的糖水, 正往外冒着丝丝热气。
  “谢, 谢阿......阿嚏!阿福,且离我远些!”
  谁不爱春日。
  百花齐放, 处处好风光。
  唯有牛大志,闻到花粉的味道,就止不住的难受。如今柳絮纷飞, 更是像添一把灶台火。
  这亦是没有办法,谁叫从前青云县筹备县衙搭建时,在周围种满了鲜花绿柳,美其名曰这是文人雅客们都爱的。历任县太爷都是有才华的读书人, 定是也爱。
  实在是苦了牛大志这十多年。
  “且等等!且等等!沈小娘子,沈小娘子你要做什么!”
  牛大志一碗糖水下肚, 才好受些,就见沈雁回拿着挎包朝他缓缓走来。
  牛大志如何不知道她挎包里的东西为何物。那粗细长短各不一的针, 比他家隔壁那绣娘手里头的种类还要丰富。
  这样的针, 在他看来,沈雁回只用来验尸。
  “牛捕头, 长痛不如短痛......让我来给你扎两针。”
  沈雁回轻轻将布包往牛大志面前一排,密密麻麻的针不计其数。她轻车熟路地捏起几根细针,“虽不能让你这症状痊愈,但稍作缓解,还是不错的。”
  几根细针在暖阳的照射下,更加亮闪闪。
  “这,这不用了吧......阿嚏!”
  牛大志一脸苦涩,一着急,脸红脖子粗,鼻子更痒了。不知人是否自古都对尖锐之物有一种天生的恐惧,让牛大志站在身前厮杀,他倒是不会那么害怕,可这短短几根小针,试想它们扎在身上那种痛痒感,真叫他有些股栗。
  他今日打喷嚏无数,再这样下去,伤身伤肺,头亦会昏沉沉。
  这样的状况,别说沈雁回,旁人看了都替他担忧。
  “明成,抓住他!”
  “得勒,沈小娘子!”
  “不要啊......啊!”
  牛大志一直不是很能明白,为何明成此人瞧着比他不知瘦了多少,力气却能这样大。初见他时,还真以为他是谢大人身边端茶送水的书僮。
  直到他们在县衙内比摔跤,常年稳居第一的他,轻飘飘被明成摔了个狗啃泥。
  譬如眼下,他正被明成双手钳制住,被迫接受沈雁回的针灸。
  其状悲切,惨叫连连,整条街道都能听见,甚至还在县衙内办公的谢婴,都有所耳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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