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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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想干了。
  他要收拾东西去雪山。
  第28章 倒数第十天
  楼下早餐店老板好看。
  白净, 清瘦,跟筒子楼格格不入的气质,眼睛漂亮到叫人不好盯着看, 只敢有一下没一下瞄耳垂的红痣。
  像个没穿耳钉的耳洞。
  耳骨薄,软, 逆光通透,能看见毛细血管织出的脉络。
  在大锅翻腾起的湿漉漉白雾里, 一直盯着这样一双耳朵看也仿佛是罪过。
  “小馄饨要不要紫菜虾皮?”
  郁兰因弯腰,把滚烫的白瓷碗放在餐桌上,折迭桌罩着层塑料垫子, 干干净净, 半旧的套袖洗得泛白, 抽丝的地方被仔细剪了,没一个地方不利索整洁:“不限量,可以自己加,都是手工包的, 淋了香油。”
  他说话声音很低,温声慢语,很和气:“烫,吹吹再吃。”
  早点一条街这会儿正热闹。
  郁兰因的早餐店品类很丰富,所以他挺忙, 这桌要两根油条, 那桌要一屉叉烧包, 隔壁桌的豆浆不小心加多了糖, 要换一碗。
  郁兰因掰开方便筷子, 刮掉木刺,又拿了碟脆生爽口的小咸菜, 一屉蒸饺,一个麻团。
  和鲜美诱人的鸡汤小馄饨一起,端端正正摆在系统面前。
  “这会儿忙。”他的神情抱歉,“等十点后好吗?”
  系统坐在折迭桌旁的红塑料凳子上。
  「……」
  系统吃馄饨。
  馄饨是手工包的,一点不马虎,鲜肉馅儿劲道弹牙,鸡汤清亮喷香扑鼻,连辣椒都通红油汪奇香无比。
  这也就让郁兰因的“雪山早餐店”生意相当好,不仅附近的人天天来吃,甚至成了不少上班族一天的精神支柱。
  像这种小店,生意好就容易招人惦记,郁兰因衣领下面的刀疤就是这么来的——混混不知从哪弄了张欠条,本来以为能诈一笔钱,没想到这居然是个不吃讹也不怕疼的主。
  这事在这地方流传很广,版本略有差异,但无一例外谁都清楚结果:最后是混混先胆怵。
  看着浑身是血、和和气气拎着把菜刀,眉毛都不皱一下的漂亮小老板,十几个人吓得撂狠话就溜了。
  这种事其实还不少。
  郁兰因二十二岁来这地方,今年已经是第三年。
  今天是他开早餐店的最后一天。
  晴天霹雳,常来的熟客把里外挤得座无虚席,以为又是不长眼的混混来闹事找茬,恨不得联合起来组建早餐护卫队……结果一再追问下才知道。
  是老板钱挣够了。
  钱已经挣够了,郁兰因要出去旅游,要去雪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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