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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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高宗皇帝亲征大宛。后大宛称臣,送王女来和亲,其中一项嫁妆便是天马千匹。而和亲的女郎,更是在大齐土地上,为高高在上的帝王培育骏马,供其征战四方。
  于是,第一个百年里,大齐军事能迅速崛起,平突厥,收羌族,逐匈奴,汗血马功不可没。只可惜,世间万物,盛极而衰。
  进入第二个百年,许是懂得培育天马的人才日渐凋零;许是这异族的天马终究不适应他国的风水土壤,寿命减短;又或许掌权的君者从武功偏重文治,武将铁马让道;也或许是层层的腐败,武功文治日益衰退……两百年辉煌过去,大齐皇室早已没有了作为禁军精锐的天马骑兵营。偶有那两三匹,也只是用来传种,豢养在广林园中,供王侯将相消遣观赏,似闭眼躺在帝国的功德簿上,来回数昔年之战绩,便作了今日之荣耀。
  第三个百年,王朝起起伏伏,终于走向末世。最近的肃、厉二帝,更是任由权柄下滑,边陲之地异族虎视眈眈,朝中宦官执政不见天日。曾经已经降服的外邦譬如大宛,更是不知在哪一年的夜里,忽就举兵而起,附做另一强国的臣子,里应外合给已经不再强大的齐皇朝再添一刀。转头破城而出,回去故土再培天马,奉给新的主子。
  细算来,如今大齐百姓对天马的认识,多半来自传闻和画册。最近的一次,乃听闻大司空蔺稷以四百天马做尚公主的聘礼,奉给天子。
  那是在三个月前,新人行过文定,驸马下聘。只是在外征战的大司空并未回京,只让胞弟蔺黍携礼回来。
  也是今日这般列队的二十方阵,匹匹宝马头细颈高,四肢修壮,淡金色的皮毛在盛夏日头下油亮熠熠。脖颈各缠红花赤珠,背驮珍宝金银,以聘公主。
  四百天马从外郭城宣平门入,由南往北,经铜驼街,奔阊阖门。
  长街两道的百姓,初时还以为寻常给天子进献的贺礼,暗里嘀咕,“如今还有哪位诸侯会给天子送这般大礼?”
  “可不是吗,惶惶几十个春秋,就差把这皇室瓜分完了!”
  “莫不是见那长公主同大司空结了亲,示好来的?”
  “也不一定,毕竟我大齐绵延三百载,纵是如今式微,然吾等立身之地还叫作齐地,举止依旧是大齐的礼仪,我们也世代皆为齐人,便是天命依旧在齐!”
  “这话也在理,战乱多少年了,纵是把这地切得四分五裂,然城楼上插的还是“齐”字王旗,御座上坐着的还是齐天子、隋家人。”
  “关键这御座从长安挪到洛阳,非隋家天子自愿,是……”
  “天马!”人群中,不知何人发出一声惊叹,将讨论的话头拐了个弯。
  “毛细皮薄,奔而生汗,汗在脖颈,赤红如血。”有人附和。
  “瞧见了!瞧见了!”更多的人呼叫起来。
  “是汗血马!”
  确如他们所言,策马走在最前头的少年将军,在阊阖门前执缰下马,依礼跪身,却是眉眼桀骜,话语清淡,“臣受家兄所托,以此四百天马为聘,见呈陛下与长公主。”
  当年是外邦异族送女和亲,进献天马;如今是臣下尚主,一样天马为聘。
  盛夏的晌午,日光耀眼如火,给人一种皇朝依旧鼎盛的错觉。
  社稷安定,君贵臣恭。
  而今日,更让人意外的是,天子竟然将这份厚礼全数赠给了长公主添妆之用,便是又回
  到大司空手中。
  可谓君臣和睦,同心一体。
  四百天马上了铜驼街,百姓欢呼之声愈重,处处喧腾鼎沸,喜气洋洋。只是原本整齐的队伍却晃动起来,臣奴惊恐,花车倾斜,公主跌撞在车壁,容色尽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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