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1 / 2)
“他的外公是南越王,南越郡主和他现在都是被扣押在京的质子。南越王现在和朝廷的关系是相互制衡,贸然去亲近他,会不会反而更不利呢?”白发长者说道,“我担心,如此一来,反而容易引起朝廷的关注。我们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保持低调。太子和八王爷都没有主动亲近他,我们没有必要先去冒险。倒不如静观其变。”
“沈俊航是老五的人,”年轻男人说道,“这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他和沈俊航关系密切,也代表着,他会更倾向于老五的阵营。老五没有外戚的支持,所以,多年来一直都被严重低估了。他手下这批年轻才俊,在日后恐怕会成为最大的变数。”
“老五确有私心,”白发长者点点头,说道,“但是也难说他就会有异心。就算他有这群年轻人帮忙周旋,但是,他的根基太短太弱,日后也难成气候。”
“万一,我是说万一,”年轻男人强调道,“万一,南越王给他撑腰呢?南越王手握重兵,盘踞要塞,父皇都奈何不了他,何况是我们呢?”
“私通南越王就是篡权夺位,怕什么?”白发长者说道,“还怕没有理由收拾他吗?老五根本就不成气候,我们还是要将重点放在太子和八王爷身上。”
“有道理。”年轻男人点点头,他第一次表现出接受意见的态度。
作者有话说:
新boss会带来怎样的新故事呢~
#锦衣案#
第85章 第一章
秋闱举子李昌顺,祖籍齐境,日前拜在沈俊航门下,成为沈寺□□上第一位门客。正当春风得意、人生尽欢的时刻,乐极生悲的魔咒如一团黑云悄然围拢而上。
这天早上,李昌顺起床时就发觉天气已悄然转凉,妻子李胡氏特别从箱子里找出件簇新的棉袄放在床头,李昌顺穿好棉袄,围住脖颈,才走出卧房。
除了转凉,这天早上和别的早上没什么两样。门前的小院里,长女坐在小木马上,一摇一摇,冲天小辫晃晃荡荡。幼子围在姐姐的脚边,“啊呜啊呜”地学着说话。妻子低头凝视,十指灵巧穿动,一只活泼的虎头靴眨着明亮眼珠,已然初见雏形。
烟囱口冒着袅袅轻烟,晨早的饭香萦绕鼻尖。厨娘正在灶下煮饭,新砍的山柴颜色暗沉,投进橙红的灶火里,哔哔啵啵地作响。
“哮天。”
李昌顺放声一喊,一头体型壮硕的大棕狗急速摇着尾巴,从院中的狗洞蹿出,蹦跶到李昌顺跟前,摇头摆尾,好不欢快!
李昌顺拍拍狗头,顺势在房门台阶上坐下,摸摸大棕狗的下巴。大棕狗双爪朝前趴在李昌顺跟前,尾巴摇得愈发欢快。粗壮有力的狗尾甩在李昌顺腿上,打得“啪啪”作响,却并不生疼。
“许多日没有回府上拜见爹娘,”李胡氏停下手里的针线活,“今日难得有了空闲,也该回去瞧上一瞧。”
李胡氏温婉大方,出身自书香门第,其父中举后回家乡齐境,现已官居齐境府衙主事。李昌顺则出身商贾世家,虽凭借勤奋刻苦的埋头苦学,终于在而立之前取得功名,偶然间还是会透露出市井率性之举。
李昌顺的目光凝定在朱漆木门上,门上的朱漆斑驳脱落,铜环却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抽空找人补补朱漆,”李昌顺没有立刻回应李胡氏,愣神片刻,才说道,“也该去看看。”
李胡氏继续手里的针线活,说道:“可要我们母子三人一同随行?”
“且不必。”李昌顺说道,“今日去寺□□上拜会求帖,待回程时,顺路到酒楼歇歇脚便是。过几日,处理好入门事务,再作回府拜亲的筹划。”
“入门事务竟如此繁琐?”李胡氏不解。
“不繁琐。常言道:礼多人不怪。”李昌顺起身,下俯拍拍大棕狗的后背,说,“沈寺正年轻有为,能拜入他的门下,成为门客第一人,为夫理应多多上心,常到沈府拜会才是。”
“天下至善,以孝为先。”李胡氏低吟道。
“天下男儿,志在四方。”
李胡氏轻轻摇首,心下不赞成,却并不多言。
一家四口坐在桌前吃完早饭,李昌顺背上书卷,轻骑一马独自往内城而去。走不过一里路,天上下起迷蒙细雨。马背上驮着两个布袋,李胡氏常会为李昌顺贴心备下雨伞、水壶一类的应急物件。
想到此处,李昌顺侧身转后,急急地翻起布袋,良久,却一无所获。李昌顺长吸一口气,想起昨夜回到家中,自己已将那些物件取下,忘记重新收回,心下不由得一叹。 ↑返回顶部↑
“沈俊航是老五的人,”年轻男人说道,“这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他和沈俊航关系密切,也代表着,他会更倾向于老五的阵营。老五没有外戚的支持,所以,多年来一直都被严重低估了。他手下这批年轻才俊,在日后恐怕会成为最大的变数。”
“老五确有私心,”白发长者点点头,说道,“但是也难说他就会有异心。就算他有这群年轻人帮忙周旋,但是,他的根基太短太弱,日后也难成气候。”
“万一,我是说万一,”年轻男人强调道,“万一,南越王给他撑腰呢?南越王手握重兵,盘踞要塞,父皇都奈何不了他,何况是我们呢?”
“私通南越王就是篡权夺位,怕什么?”白发长者说道,“还怕没有理由收拾他吗?老五根本就不成气候,我们还是要将重点放在太子和八王爷身上。”
“有道理。”年轻男人点点头,他第一次表现出接受意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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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第一章
秋闱举子李昌顺,祖籍齐境,日前拜在沈俊航门下,成为沈寺□□上第一位门客。正当春风得意、人生尽欢的时刻,乐极生悲的魔咒如一团黑云悄然围拢而上。
这天早上,李昌顺起床时就发觉天气已悄然转凉,妻子李胡氏特别从箱子里找出件簇新的棉袄放在床头,李昌顺穿好棉袄,围住脖颈,才走出卧房。
除了转凉,这天早上和别的早上没什么两样。门前的小院里,长女坐在小木马上,一摇一摇,冲天小辫晃晃荡荡。幼子围在姐姐的脚边,“啊呜啊呜”地学着说话。妻子低头凝视,十指灵巧穿动,一只活泼的虎头靴眨着明亮眼珠,已然初见雏形。
烟囱口冒着袅袅轻烟,晨早的饭香萦绕鼻尖。厨娘正在灶下煮饭,新砍的山柴颜色暗沉,投进橙红的灶火里,哔哔啵啵地作响。
“哮天。”
李昌顺放声一喊,一头体型壮硕的大棕狗急速摇着尾巴,从院中的狗洞蹿出,蹦跶到李昌顺跟前,摇头摆尾,好不欢快!
李昌顺拍拍狗头,顺势在房门台阶上坐下,摸摸大棕狗的下巴。大棕狗双爪朝前趴在李昌顺跟前,尾巴摇得愈发欢快。粗壮有力的狗尾甩在李昌顺腿上,打得“啪啪”作响,却并不生疼。
“许多日没有回府上拜见爹娘,”李胡氏停下手里的针线活,“今日难得有了空闲,也该回去瞧上一瞧。”
李胡氏温婉大方,出身自书香门第,其父中举后回家乡齐境,现已官居齐境府衙主事。李昌顺则出身商贾世家,虽凭借勤奋刻苦的埋头苦学,终于在而立之前取得功名,偶然间还是会透露出市井率性之举。
李昌顺的目光凝定在朱漆木门上,门上的朱漆斑驳脱落,铜环却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抽空找人补补朱漆,”李昌顺没有立刻回应李胡氏,愣神片刻,才说道,“也该去看看。”
李胡氏继续手里的针线活,说道:“可要我们母子三人一同随行?”
“且不必。”李昌顺说道,“今日去寺□□上拜会求帖,待回程时,顺路到酒楼歇歇脚便是。过几日,处理好入门事务,再作回府拜亲的筹划。”
“入门事务竟如此繁琐?”李胡氏不解。
“不繁琐。常言道:礼多人不怪。”李昌顺起身,下俯拍拍大棕狗的后背,说,“沈寺正年轻有为,能拜入他的门下,成为门客第一人,为夫理应多多上心,常到沈府拜会才是。”
“天下至善,以孝为先。”李胡氏低吟道。
“天下男儿,志在四方。”
李胡氏轻轻摇首,心下不赞成,却并不多言。
一家四口坐在桌前吃完早饭,李昌顺背上书卷,轻骑一马独自往内城而去。走不过一里路,天上下起迷蒙细雨。马背上驮着两个布袋,李胡氏常会为李昌顺贴心备下雨伞、水壶一类的应急物件。
想到此处,李昌顺侧身转后,急急地翻起布袋,良久,却一无所获。李昌顺长吸一口气,想起昨夜回到家中,自己已将那些物件取下,忘记重新收回,心下不由得一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