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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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 4/28宁北阵雨
  我一直觉得,我的名字很好听。
  木、遇、春。一听就能想起什么呢?也许,一听,就能让人想起,冬天在某一个公园里看见一棵树,它叶子都掉光,只剩崎岖枝干在半空里费力伸展。
  并不太好看,也谈不上美观。
  当人从别处悠悠踱步到它树冠之下时,可能还会抬起头来,用视线将这看上去细瘦清寒的光秃树木全数包裹。
  然后转头,对身边的人说:“它是枯了?还是只是因为到冬天了,叶子掉光了?”
  这样一句也只是随口一问,无论别人怎么作答,两三句往后,话语必是要绕到其他东西上去的。
  目光随之收回来,再往前落到那一大片梅花林上。
  没人喜欢看一棵光秃秃的树,如果是非要去欣赏那被称为在冬日里的孤傲高洁的话,世人更愿意往前走一走,进到梅花林中,用手指细细感受在宣纸上只用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来的孤高品性。
  等来年春天来临时,才会望向树枝尖端上那几片嫩绿的新芽,略显惊讶地说:
  “呀!发新芽啦!”
  发新芽啦。
  不就是绝处逢生后迎来的第一声赞叹吗?不就是在长久的困苦之后看见的第一丝光明吗?
  不就是,木遇春吗?
  木、遇、春,不是华丽的字与词,却有最无边的祝福与期盼。
  这难道不好听吗?想来,是极为好听的。
  不过我记得,小学的时候——那个阶段的小孩儿总喜欢在别人的名字与外貌上作文章。肤色生得黑一点的,就被叫“煤球”;早早带上眼镜的,就被叫作“四眼仔”,并且是用十分轻蔑嘲笑的语调叫出来。
  名字姓“苟”的,就被广泛称为“土狗”“黄狗”还有“黑狗”;偶然间听到别人父母叫同学为“壮壮”,第二天“狗熊”的外号就在班上流传开来。
  这实在是一种很恶劣的行径,但我要老实承认,当被随意取外号的主角不是我的时候,我也曾在众人哄笑间跟着笑过一两声。
  被我们拿来取笑的同学,站在中间,脸涨红了,眼眶里包着如人料想之中的滚烫的泪花,说:“我要去告诉老师!”
  这句话像是什么密令,每每一听到这句话,原本哈哈大笑的人就收了笑,换上一副比当事人还要委屈的模样,埋怨道:“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就是开个玩笑。”
  也很奇妙的是,在我的记忆之中,并未有老师在班级上公开严肃地教训过我们。
  我后来猜想,应当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告老师”是一种作弊行为,谁在一场“游戏”“玩笑”里动用这一外挂,那就更为可恶。
  那些被取了外号的同学,顶多也只是回家,对家长讲述自己在学校里受到的委屈。
  而家长并不把这当回事。
  所以我们这些坏人,便能继续翻找用来识字的新华字典,竭力想要找到一个与某位同学有联系的贬义词,以彰显自己的厉害与有趣——虽然这并不有趣。
  我是什么时候知道这并不有趣的?
  是在我终于成为“玩笑”中心的时候。
  我的名字里的“秘密”,终于被人发现的时候。
  当然,他们发现的并不是枯木逢春,冬去春来的秘密,而是最为简单的,一个谐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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