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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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浴室出来,厨房里热汤翻滚,汩汩作响。她擦着水淋淋的头发走进去,和他并肩站着,看着一把散开的面条缓缓下沉。
  “二哥,你好贤惠啊。”
  她揪着湿漉漉的发尾挠他侧脸,贱兮兮地打趣说。
  他盯着汤锅没有答。
  她鼻子嗅了嗅,闻到了菌菇的清香,刚想问这个汤放了什么。
  他忽然道:“你不是说谁娶我谁好命吗?”
  “嗯?”她以为听错了。
  他明净一如少年时的眼睛盯她,语气不似玩笑,对她说:“宁瑰露,你娶我,我跟你回家。”
  第45章
  她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哧地一声笑了出来。
  她的反应简直是意料之中。庄谌霁收敛了认真的神情。目光转向汤锅,拾起筷子将湿软的面条搅了搅,唇角又拉了下去。
  看穿他的情绪实在简单。宁瑰露好整以暇地欣赏了片刻他的臭脸。
  从无人问津的少年到如今叱咤商界的“庄总”,他在成功的路上稳步踏进,似乎从无差池。
  他是个做什么事都很认真的人。所以一旦开始一段感情,他就目的明确地先奔着结婚而去,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可他偏偏遇到的是宁瑰露。
  一个永远叫人想不到她下一步会做什么的人。
  面条从翻滚的热汤里挑出来,过一道冷水,大碗盛着,又勺进两勺鲜香的热汤。面条在汤里缓慢地舒展着身姿,那汤清澈,撒上一小把葱花,香味四溢。
  她按口味加了两勺生抽和一小勺蚝油。清汤变得浑浊,像他们如今的关系,不清不楚。
  自打回京市上班后,宁瑰露每天忙得脚不点地,已经许久没有做过梦了。这天晚上或许是热汤暖胃,她竟做了个清醒梦。
  梦里是条乡下的小道,虽是夜晚,但月亮是亮堂堂的,能将小道和草茎都照得清清楚楚。
  她走在那小土垄上,小牛皮的皮鞋走久了硌脚,鞋头有些硬,顶得脚指头疼。
  土垄两侧是高大玉米地,土地肥沃,玉米秆也长得比人还高。她手里捧着一个玉米,掰了穗苞叶,生吃,一口啃下去,清甜,带点儿奶味,口舌生津。
  外婆和她讲过女娃娃不能一个人走玉米地。但她是个无法无天的,没在怕,况且庄稼地外就是村户,处处都有人。
  走着走着,脚越来越累。一根玉米吃完,应该过了有十来分钟了。可这块玉米地好像没有尽头,怎么走也走不出边。
  天愈发漆黑了,云遮了月,虫鸣声尖锐,“呲嗷呲嗷”,此起彼伏。
  她往回看看,又往前看看,两头都瞧不着人,只有一望无际的玉米地。
  天地那样地辽阔宽广,她像一头栽进了玉米海里,终于后怕了起来,扔了手里头的玉米棒子,闷头又往回走。
  小道旁的草丛在动,两排的草都窸窸窣窣的,她以为是风,抬头一看,玉米秆都稳稳当当的没有一丝晃动。
  草丛里有东西,很可能是蛇。
  想到这,她后背唰一下起了一层冷汗,鸡皮疙瘩肃然起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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