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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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邮件送达的十五工作日内未得到处理, 我方将视同贵司拒绝协商,并采取法律措施。”
  ————
  简枫看着邮箱里的邮件,深吸了一口气。
  他已经让法务小林帮忙确认过了,临发送前还是检查了好几遍。
  终于, 他下定决心,点了“发送”。
  邮箱里跳出一个“发送成功”。
  不管怎么样, 第一步算是跨出去了。
  简枫想道。
  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 他都只能迎战了。
  黄谦峰就是jack的本名,王白则是实际上出资的大头, 同时自己也是个音符平台几百万粉丝的网红。
  王白的账号名叫“王有搞头”, 可以说,“搞点东西”实际上是因为他的名号才能做起来。
  否则他们一个刚创业的小mcn,很难签到有粉丝基础的博主——比起自行孵化,这些人才是公司得到分成收益的主要来源。
  当然真的比起来, 公司最最主要的来源还是“王有搞头”自己。
  王白和jack是以前在as合作时认识的。当时的品牌方做了新的尝试,不仅找as这样的专业广告公司合作, 还找了许多平台的大小博主。
  似乎是为了对比哪一方“更具性价比”。
  当然最后的结果显示,博主们获得了完全胜利,广告数据、转化都要高出一截。
  而事实上,这些博主收取的广告费用甚至比创媒部一个部门还高一倍。
  简枫也是前不久才知道, 原来这些博主发一条几十秒的视频,广告收益竟然有那么高。
  as在项目上的失利并没有影响到jack,相反,他从其中看到了博主们吸取现金流的潜力。
  因此之后,他才开始更多地参与类似的项目,虽然对创媒部来说累死累活也没赚钱,但是jack获得了想要的人脉资源。
  时机成熟后,他便选择了离开as,和王白合伙。
  王白平时并不在公司,实际上公司内部的运营都是jack在管。
  简枫知道,处理合同问题的关键在于jack的态度。
  但他把邮件抄送了两份,目的就是为了把王白牵扯进来。
  王白作为大博主,自然要担心自己的名誉受影响。
  简枫这个举动就是表明,他不会只想要和jack“内部解决”。
  如果对方太过分,他说不好会在网上曝光一切,到时候舆论就会影响到王白账号的商业价值。
  这样一来,王白就算不想管,也会考虑要怎么让jack和简枫私下和解。
  事实上,在网上曝光也是简枫的下一步应对措施。
  如果jack拒绝和他协商,那他就会通过网络曝光自己掌握的证据,并且强调公司和“王有搞头”的关联,吸引关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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