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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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写得很差,短短一行,还有两个错别字,看得出来,写这张纸条的人,没有多少文化。
  三人互看一眼,打开日记本。
  日记本第一页夹着一张老照片。
  照片拍的是这个镯子和箱子。
  三人看见这张照片,一起看向搁在一边的录音笔。
  安陆立刻拿起那支录音笔,老式的录音笔是上电池的,安陆做着侦探,经常需要接触老案子,这些老东西也就经常遇上。
  拧开笔盖,里面电池已经长了绿毛,负极的金属片也有些已经受到腐蚀。
  正常情况,这笔已经用不了了。
  安陆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套精致的工具,在录音笔里捣鼓了一阵,换了新电池,录音笔一阵阵沙沙声后,居然能用了。
  三人一起看向日记。
  日记本字写的不错,显然和写纸条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写日记的人叫朱旭琨。
  是一个喜欢写随笔的人,喜欢不时记下自己经历的事,以及心情。
  为了节约储存空间,录音笔里都是简单的一两句话。
  不过,日记加录音,基本就能理顺他们之前完全不知道的一些事情。
  这人是一个华侨,家里很有钱,喜欢淘老旧的收藏品,这次一个人回国,是回来淘东西的。
  他无意间收到消息,有人要卖一个传家宝。
  当年不像现在网络和快递遍布全国各地,要在乡下淘点东西挺不容易。
  朱旭琨联系上卖家,卖家寄了照片给他看。
  他看上以后,就拉着发小去了那个偏远山区,买下这镯子和箱子。
  朱旭琨买到这东西以后,觉得多在乡下呆呆,说不定还能淘到点什么。
  他的发小方勋说他们公司的保安宋启明的家在凤石村,凤石村是典型的没有开发过的老旧村。
  朱旭琨觉得这种地方最容易有老东西,又听说由于公司放假,宋启明也回了老家,便提出去凤石村找宋启明,看能不能淘到点东西。
  方勋给宋启明打了电话,说去他家玩。
  宋启明拒绝了。
  方勋知道宋启明家里穷,以为宋启明拒绝是不想别人看见他的家庭状况。但禁不住朱旭琨求,和朱旭琨一起去了凤石村。
  心想反正到了地方,宋启明不可能不让他们进门。
  由于凤石村离他们只有一百多公里,于是二人直奔凤石村。
  他们找到宋启明家,宋启明见到他们,就像见了鬼,没有像他们想的那样,人来了就好好招呼着,而是赶他们走。
  方勋没想到宋启明平时挺好说话的一个人,居然会这样对他们,气得不轻,和宋启明当场就吵了几句,惊动了村长,村长来训了宋启明几句,才把他们留了下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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