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2 / 3)
怎么,这是要三堂会审他不成?
用来钓鱼的石叶被舒窕情急之下砸折了,楚袖也没带第二枚,也只能抬着下巴指了指那破碎成数块的石叶,而后不紧不慢地道:“公子反驳得倒是激烈,只是,此刻可否还记得方才说了什么?”
说了什么?
无非就是反唇相讥之语……
看越明风不觉有误,楚袖也便好心地点破:“公子说,这东西不像三年前的物件,看来是知晓这名女子是三年前在镇北王府周围的。”
“公子可莫要说是自己出府偶遇到的。”不等他出言弥补,楚袖就先堵了他想要搪塞过去的路。
“柳小姐可同我讲过,世子爷在朔北之时可是从不离府的。”
越明风咬牙暗恨,这柳岳风真是难缠,死了都不安生,给他留了这么一个破绽。
于是他只能强行解释,反正楚袖这种小丫头也没本事知晓千里之外的朔北究竟发生了什么。
“府中人多口杂,是听那些碎嘴的仆从说的。”
怕楚袖再拿什么话来堵他,这次越明风自己就补了一句。
“先前在朔北的仆从大多都是从当地聘来的长短工,定好要回京之时便解了契书放他们回家了。”
这话并无不妥,外人理应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但无奈楚袖的消息来源并非是那些与镇北王府无甚关系的行脚游商,而是府中的世子,是镇北王之下权柄最多的柳岳风。
按陆檐所言,他在朔北之时,有意将院中的仆从清洗,曾借着数次生病将人一点点赶出了院中,最后院中只剩了清河与他本人。
陆檐不爱听八卦,清河又是个腼腆的小少年,若非是在陆檐手下做事,八成要被下人们捧高踩低。
这般情由之下,深宅之中的世子要如何才能得知宅院之外一位疯魔的女子呢?
得知越秋的存在后,楚袖便让月怜往镇北王府递了信儿,虽说还未有回应,但她多少也能猜到陆檐的回答。
毕竟他来祠堂中有旁人牌位都不知晓,又如何会知晓曾有人在府外徘徊寻子呢?
“方才公子说我信口胡诌,如今看来,公子也是不遑多让啊。”
“虽不知公子你是何时顶替了世子身份上位,但那批仆役的去处,我却是知晓的。”
“镇北王府的那一批仆役,可还未来得及归家,就被一队黑衣卫坑杀在了黄沙之中。”
楚袖知晓此事,还多亏了路眠临出发前将林暮深叫到了朔月坊来。
林暮深与路眠共事三年,又比路眠活络,朔北许多事情都入得他耳,可谓是军中的“百事通”。
他某日饮酒后外出游荡,正正好走到那处,被狠狠绊了一跤,爬起来还没站稳,就在粼粼月光下瞧见了一只煞白的手。
杏色的丹蔻染在半圆的指甲盖上,指节纹路处嵌了不少沙土,白皙的皮肉泛着灰白之色,腕子处能瞧见寸许的亮金色。
林暮深胆子大,又酒气上头,也不管有无工具,当下便用手挖了起来。
一捧捧黄沙被抛却在另一侧,又被漠上狂暴的夜风吹拂回来。
他一次次地重复,总算在松软的沙漠上挖出了个半人高的坑来。
但坑里埋着的并非是一具尸骨,而是整整三具,边缘处还有旁的残肢伸出来。 ↑返回顶部↑
用来钓鱼的石叶被舒窕情急之下砸折了,楚袖也没带第二枚,也只能抬着下巴指了指那破碎成数块的石叶,而后不紧不慢地道:“公子反驳得倒是激烈,只是,此刻可否还记得方才说了什么?”
说了什么?
无非就是反唇相讥之语……
看越明风不觉有误,楚袖也便好心地点破:“公子说,这东西不像三年前的物件,看来是知晓这名女子是三年前在镇北王府周围的。”
“公子可莫要说是自己出府偶遇到的。”不等他出言弥补,楚袖就先堵了他想要搪塞过去的路。
“柳小姐可同我讲过,世子爷在朔北之时可是从不离府的。”
越明风咬牙暗恨,这柳岳风真是难缠,死了都不安生,给他留了这么一个破绽。
于是他只能强行解释,反正楚袖这种小丫头也没本事知晓千里之外的朔北究竟发生了什么。
“府中人多口杂,是听那些碎嘴的仆从说的。”
怕楚袖再拿什么话来堵他,这次越明风自己就补了一句。
“先前在朔北的仆从大多都是从当地聘来的长短工,定好要回京之时便解了契书放他们回家了。”
这话并无不妥,外人理应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但无奈楚袖的消息来源并非是那些与镇北王府无甚关系的行脚游商,而是府中的世子,是镇北王之下权柄最多的柳岳风。
按陆檐所言,他在朔北之时,有意将院中的仆从清洗,曾借着数次生病将人一点点赶出了院中,最后院中只剩了清河与他本人。
陆檐不爱听八卦,清河又是个腼腆的小少年,若非是在陆檐手下做事,八成要被下人们捧高踩低。
这般情由之下,深宅之中的世子要如何才能得知宅院之外一位疯魔的女子呢?
得知越秋的存在后,楚袖便让月怜往镇北王府递了信儿,虽说还未有回应,但她多少也能猜到陆檐的回答。
毕竟他来祠堂中有旁人牌位都不知晓,又如何会知晓曾有人在府外徘徊寻子呢?
“方才公子说我信口胡诌,如今看来,公子也是不遑多让啊。”
“虽不知公子你是何时顶替了世子身份上位,但那批仆役的去处,我却是知晓的。”
“镇北王府的那一批仆役,可还未来得及归家,就被一队黑衣卫坑杀在了黄沙之中。”
楚袖知晓此事,还多亏了路眠临出发前将林暮深叫到了朔月坊来。
林暮深与路眠共事三年,又比路眠活络,朔北许多事情都入得他耳,可谓是军中的“百事通”。
他某日饮酒后外出游荡,正正好走到那处,被狠狠绊了一跤,爬起来还没站稳,就在粼粼月光下瞧见了一只煞白的手。
杏色的丹蔻染在半圆的指甲盖上,指节纹路处嵌了不少沙土,白皙的皮肉泛着灰白之色,腕子处能瞧见寸许的亮金色。
林暮深胆子大,又酒气上头,也不管有无工具,当下便用手挖了起来。
一捧捧黄沙被抛却在另一侧,又被漠上狂暴的夜风吹拂回来。
他一次次地重复,总算在松软的沙漠上挖出了个半人高的坑来。
但坑里埋着的并非是一具尸骨,而是整整三具,边缘处还有旁的残肢伸出来。 ↑返回顶部↑